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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基层医疗将推综合改革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21日 02版)

        本报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金振娅)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是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朱之鑫今天在全国医改办公室系统工作会议上指出,另一方面,要重塑基层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制,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和方便可及。

        朱之鑫表示,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在50%左右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基层综合改革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全国城镇参保人数达到4.24亿人,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大部分地区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0%,门诊统筹扩大到50%以上的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按计划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实施。

        朱之鑫认为,随着医改的有序推进,改革本身的难度也在增大,各种深层次矛盾集中暴露。今后要把基层作为改革的着力点,推进基本医保、基层服务体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项改革,并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及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同志和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改办公室(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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