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2日,随着张立新和张海原点燃圣火,广州亚残运会拉开了序幕。我们欣赏到了更多的残疾人运动员在竞技场上创造一个又一个的辉煌。
笔者通过残疾人就业促进网调研了解到,以往参加残奥会、亚残运会的运动员,作为中国8300万残疾人中的佼佼者,很多成功实现了就业和创业。如北京残奥会上的“无臂飞鱼”何军权,现已在湖北省荆门市残联就业;为中国射击队夺得北京残奥会第一枚金牌的林海燕,现已成为北京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员工;曾经获得两枚残奥会金牌的宫保任,退役后在沈阳创办了养殖场,从“无臂蛙王”变成了“养猪大王”……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通过残疾人运动员就业创业的事迹证明: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残疾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完全可以实现他们的就业、甚至创业的梦想。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出台了很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和法律,特别是《残疾人就业条例》通过之后,我国残疾人就业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已经在世界上处于先进行列,各级政府和残联对于就业工作也非常重视和投入。但是,从客观上分析,除了国际金融危机对于就业的不利影响,我国残疾人就业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障碍:
首先,我国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依然普遍不高、就业竞争力较弱是一个主要的制约因素。其次,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于残疾人就业特别是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还有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再次,我国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就业创业的无障碍环境尚未完全建成。残疾人家庭信息化程度低于全国水平。最后,残疾人实现就业的渠道较为狭窄和落后,我国残疾人就业信息获取的主要方式现在还是靠熟人介绍,占61.7%,其次是依靠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介绍,约占38%,再才是通过招聘会、网络信息等方式实现就业,能够自主创业或者灵活就业的仅占16.9%。
在现有条件下,我认为要破解残疾人就业的困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通过亚残运会等契机大力宣传残疾人的潜力和特殊比较优势。残疾人运动员不仅希望在赛场上辉煌一刻,更渴望通过职场劳动来实现有尊严的生活。亚残运会等赛事应能够进一步让人们认识残疾人的特殊比较优势。
第二,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根据不同类型的残疾人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提高适龄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大力发展残疾人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和职业教育,开发残疾人的劳动潜能,提升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和劳动技能。
第三,继续加强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法律的落实,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通过经济、法律、舆论等多种手段,加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力度,让用人单位切实承担起法定责任;改进和完善福利企业有关优惠政策,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多渠道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和辅助性就业。
第四,加强和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同时,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工作;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要善于运用信息化等手段搭建更多的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提供无障碍的、个性化的服务。
黄 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