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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环境污染我来买单

    作者:文 新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10日 11版)

        湖南株洲某农药厂曾发生氯化氢泄漏事故,一度造成了企业与农民的关系紧张。后来,由于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及时理赔,农民获得了满意的赔偿。这一轰动全国的首例责任保险赔偿案,不仅转移了采矿、化工等重点企业的风险,也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率先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给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了较大危害。湖南省是我国重金属之乡,也是化工、采矿生产企业较为集中、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多的地区。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至2006年,湖南省累计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总数超过1200件,居全国第二位。由于相应的污染损害赔偿机制不健全,事故处理的罚款和赔偿款不足以弥补各地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和影响百姓生活的一道难题。 

        作为全国试点,湖南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环境责任险。2008年7月,在全省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有色、化工、钢铁等18家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被列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通过广泛宣传和大量工作,在省环保厅、保监局等单位的努力以及企业的配合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截至今年10月,全省共承保企业240家,保险保障金额达2.8亿元;承保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共计30起,已决赔付142万元,未决案件估损金额近200万元。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湖南省公司程孝忠提出,通过前期的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积极作用已经得到市场的认可,很多参保企业,特别是已发生赔偿案件的企业更是给予了高度评价。

    探索环保改革新路

        长期以来,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较为薄弱。如何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一时成为湖南省环保、保监部门的中心工作。

        2008年9月,湖南株洲一农药厂发生了氯化氢泄漏事故,造成周边农作物严重受损。农民们发现之后,便聚集到厂里要求赔偿。没想到索赔的人愈来愈多,一度造成十分紧张的状态。这时,企业想到了在7月份参加的环境责任保险,马上与保险公司沟通。闻讯后,平安保险公司立即派人现场取证调查,并积极参与企业与农民的理赔协商。最终农民获得了满意的赔偿。

        这一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成功化解了由于污染事故造成的3万多元蔬菜损失,以及企业与周边120多户农民的矛盾冲突,确保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国家环保部门的肯定。

        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保险公司通过理赔服务,也让企业逐步认识到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因而对环境责任险的认同度也有较大提高。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昊华化工有限公司都是第一批参加环境责任保险的企业。采访中,企业负责人历陈投保的种种好处:参加环境责任保险是化解风险的一种新手段,它能使受污染事故得到及时赔偿;企业和周边群众的纠纷得到及时解决而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化解了矛盾,有纠纷直接找保险公司就能解决。

        目前,湖南省环保责任试点工作已经成功迈出了第一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人提出,推动环境污染责任地方性配套法律法规建设迫在眉睫;也有人提出,要建立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企业形成真正的环保责任约束力;还有人提出,鉴于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日益严峻的形势,应参照国际经验,对环境风险大、污染程度高的区域或行业,应考虑实施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开展环保责任险在我国还是新鲜事物,没有现成经验。对此,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谢立的看法是,只有先实践后总结,先试点后推广,边实验边总结经验。“我们有信心把环境责任保险试点作为深化环保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开创一条有湖南特色的环境责任保险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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