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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02日 星期四

    专家指出

    应提升企业法商管理能力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02日 09版)

        “从1929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到2008年的全球金融风暴,不论在法律和管理层面,西方发达国家都重视市场秩序的作用。今天,中国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在市场自由和市场秩序建设方面还存在欠缺。提升中国企业法商管理能力迫在眉睫。”这是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日前闭幕的“2010中国法商管理高端论坛”上谈到的。

        据了解,中国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公司治理问题。很多企业经营不善,不是因为组织管理能力弱,而是因为公司治理能力不够。如何当好法人,如何有序经营,如何让法商管理成为企业发展的又一动力,是所有企业必须解决的课题。

        论坛上,专家们认为,传统的管理更多的是资源管理,现代管理要求企业适应契约管理。“我们熟悉市场竞争,但我们缺乏把控标准。忽视了任何一项经济方式都潜存着很大的法律风险。法商管理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法律不仅仅是工具,它应该与商业很好融合,做到‘精商明法’。”

        专家指出,在企业可持续发展中,法商管理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能力。中国有非常多的优秀企业家和管理者,他们在商业运作方面很有胆略,经验丰富,但由于法律知识欠缺,企业经营出现失误甚至面临倒闭在所难免。因此,缺失法商管理能力的后果,有时是致命的。

        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管理从经验向实践转变,经济活动区域从本土向全球转变,经济活动从整合资源向整合制度转变。面对这些新挑战,专家们呼吁,必须变革传统管理方式。从法商管理入手,培养法商管理人才,学会当好法人,是中国企业走向新的成功的必由之路。 (梁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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