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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1月19日 星期五

    国家新增105亿元保障农村义务教育

    记者 冯蕾 《 光明日报 》( 2010年11月19日   01 版)

        本报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冯蕾今天从财政部获悉,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中央财政在今年已下拨635.2亿元基础上,又新增105亿元,用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方面。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新增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从2010年起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100元,即:东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450元、初中650元,中西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400元、初中600元。同时,为解决农村小学教学点运转困难等问题,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二是从2010年起将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标补助资金和农村小学教学点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农村小学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正常运转;弥补因煤价上涨等原因导致学校冬季取暖经费的缺口;购置推进循环使用教科书工作所需的消毒、存储等设备;改善饮水困难地区的师生饮水条件,以及弥补寄宿制学校住宿费取消后学校运转经费缺口等。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尽快落实到位,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规划、自主实施、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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