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1月17日电 记者余长安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将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
城乡自由迁徙。在鼓励农民进城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农民进城不以牺牲自己的财产为代价,即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统一户籍管理。2012年底前,建立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并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
住房保障制度。分区域统一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城乡居民住房困难,实现“居有定所”,到2012年底前实现住房保障的全面覆盖。
社会保险制度。2010年底前,成都将停办非城镇户籍人员综合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012年底前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