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生态环境千差万别,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各不相同,经济发展亦不均衡,因而不同地域之间社会经济差异明显,正如著名人类学和社会学家杨懋春所言:“在中国南方观察到的可能完全不同于中国北方。即使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差异也极大。”由于农业生产本身不同于其他产业,深受自然环境影响和制约,这就使得不同区域的农业形成各自鲜明的地域特色。即使共处同一区域且在相同生产力条件下,因受社会历史和经济条件影响,各地生产关系中的某些内容亦会有所不同,在同一中呈现出多样性特征。所以,研究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可以首先从某一区域着手,即运用区域史的研究方法——以特定的空间为界,对研究对象封闭地进行全面或专题考察的研究方法——是可取的。
区域间发展的不均衡性及其本身固有的差异,增加了近代中国研究的复杂性和相应的难度,从而使得建立在大量微观的具体性研究基础上的宏观的整体性的研究才有可能更接近于历史真实。这正好验证了列宁“真理总是具体的”名言。也可以这样解释,即区域性的微观的具体的研究非常有助于对宏观的总体的把握。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巴勒克拉夫曾说:“微观分析方法使我们有可能检验辛勤劳作的历史学家提出的那些人所共知的论点,而且证明这些观点即使不是错误的,至少也是不充分的。”换言之,范围广大、数量众多的微观的具体的研究,可以检验宏观的整体的研究的结论是否具有普遍性,或者说可以帮助宏观的整体的研究得出普遍性的结论。从另一方面言之,整体与具体、宏观与微观亦不是绝对的或一成不变的,而是相对的。例如,省区相对于全国是具体的微观的个案,相对于县区则又是宏观的整体。以笔者一直专注研究的晋西北根据地区域农村来说,其相对于全国、华北、山西或整个根据地区域乃是“微观”的“个案”,相对于其中某一县则是“宏观”的“整体”。这实际上反映了区域研究所选择的“区域”可大可小,并无定格。但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则须充分估计到以个别的研究概括整体的研究在实践判断中的局限性或片面性。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关于农村社会的区域研究有助于深化对中国整个农村社会的整体认识。
实证是传统史学最重要的方法,不管史学理论与方法如何发展,都无法改变其作为历史学最基本方法的属性。这是历史学学科本身所决定的,即美国历史学家约翰逊所言的“历史是证据的科学”,它“与称作历史证据的东西有着特殊的联系”。史学的证据就是真实的史料,真实是史学的根本特性,史学失去真实亦就等于自断生命,故人们宁愿忍受史学的枯燥乏味却不能亦不会原谅史学的失真。基于此,历史学对史料的重视程度是其他任何学科无法比拟的。就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而言,历史学拥有的原始资料的种类与数量最多,在史料的收集和利用上具有特殊地位。无史料即无“证据”,无“证据”亦就无所谓史学,让史料来说话才能还历史之本来面貌。换句话说,有了“证据”之后仍须像德国历史学家兰克所言,“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历史学家就怎样叙述”,即史学家的任务是要据事直书,或在面对浩繁的史料时必须采取谨慎和严肃的处理态度。
除区域史、微观分析和实证分析等历史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外,经济学、统计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亦是可以借鉴的。例如,采用统计学的某些方法就可以将历史事实和历史现象量化或将一些史实图表化,寓文字表达与数字图表于一体,从而直观、简洁明了地说明问题。在行文叙事上,则可以文献和统计资料进行背景叙述,以使特定的“小区域”在一定的“大区域”乃至整体中有一个具体的定位;将宏观与微观、局部与整体相结合,以凸现地域特色或区位特征。同时,要注重用农民的语言进行情景描述,以其观念、话语全面地反映乡村社会生活的实况,增进农民学或农村学研究的“乡土化气息”。重视对海外中国研究者的成果的吸收与借鉴。
至于对革命根据地区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应以适应现代学术发展的新话语形态或“实事求是”的学术原则来讲述其在革命中所经历过的各种“故事”。或至少说,应尽最大可能地避免任何价值预设以及由此引起的以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判断的结果,而努力以理性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到言必有据,事皆可征,在翔实的史料和充分实证的基础上将革命中的农村社会发生了什么及其如何发生的“实相”描述出来,并以此微观的考察为诸多宏观的研究提供细密的实证依据。
最后,关于学术研究的创新问题。所谓“创新”,意味着与“旧的”不同,即有“原创性”和“新意”之谓。史学研究的推陈出新,不仅在于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及研究视角的转换,亦在于史料的创新——新史料的发现、整合和利用。以笔者的经验或认识,学术创新的关键或最有可能取得成效的是新史料的发掘、整理与利用,如笔者对抗战时期张闻天晋陕农村调查原始资料和中共晋西北政权各级机构调查资料的发掘、整理与利用即是十分典型的例子。这对于诸如笔者之类的学术研究阅历肤浅的人尤为重要。实际上,真正能够做到研究理论与方法上“创新”的人,都是建立在扎实而丰富的史料基础及其处理功力上的。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