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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0日 星期日

    阶梯电价政策
    对电费支出有何影响

    ——国家发改委就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答记者问

    作者:本报记者 冯 蕾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0日 04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电价调整关系千家万户,就阶梯电价相关内容,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答:目前,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问:按照目前的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各档电价水平是如何安排的?

        答: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总体目标是保障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基本稳定。同时按照用电量增长,电价呈分段累进递增。具体到各档电价目标是:第一档电价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基本不变;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档电价高于正常水平,适当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成本。

        鉴于第二、三档目标电价与目前实际电价水平差距较大,短期内难以到位,我们建议,起步阶段致力于先建立机制,适当控制电价水平,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其中,第一档电价近期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基本不变,并在3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价起步阶段提价10%左右,今后随其他行业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并略高于平均提价标准;第三档电价起步阶段每度电提高0.20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

        问:请介绍一下两个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的具体内容?

        答:《征求意见稿》中设计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第一档电量按覆盖7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初步统计,全国平均为110度,即全国月用电量在110度以内的居民家庭户数占总居民家庭户数的比例达到70%,起步阶段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10度,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10度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方案二:第一档电量按覆盖8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140度,起步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70度,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70度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从国外情况看,第一档电量较高的国家有,沙特2000度,澳大利亚1750度,美国德克萨斯州400度。第一档电量较低的国家有,泰国5度,马来西亚40度,印度、埃及、伊朗50度,韩国100度,日本120度,菲律宾200度。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分别为110度和200度。可以看出,按照目前方案,我国第一档电量水平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基本接近,比发达国家低一些,但今后随着我国居民用电量的不断增加,也可考虑对第一档电量作适当调整。

        问: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对居民电费支出有何影响?

        答:这是很多居民都关心的问题。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总体而言,70%-80%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电费支出是保持基本稳定的。具体看,用电量不同,居民家庭的电费支出影响是不同的。

        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例,如家庭月用电量为9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不受影响;按方案二,则每月电费支出增加0.9元。如家庭月用电量为15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增加2元;按方案二,每月电费支出增加1.9元。如家庭月用电量为300度,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增加23元钱。按方案二,每月电费支出增加13.9元钱。可以看出,实行阶梯电价后,月均用电量在第一档电量以内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基本不变;月均用电量超过第一档的用户,用电量越少,增加电费越少,用电量越多,增加电费越多。

        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下一步有何打算?

        答:这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我们将及时收集、汇总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的汇总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指导各省开展工作。具体到各省(区、市)的阶梯电价方案,将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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