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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8月31日 星期二

    ●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系列报道之五

    文化大院点亮吉林农村

    作者:本报记者 曾 毅 《光明日报》( 2010年08月31日 01版)

        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东风社区,一个投资一百多万元的高科技、立体式、多功能、现代化的农村文化剧场基本装修完毕。这个完全靠该村农民社区自己出钱出力建造的剧院彻底结束了当地没有文化活动场所的历史。剧场不仅可以举办各种文艺演出,还可以举办婚庆活动,被当地农村群众誉为“村里的香格里拉”。

        “吉林省1400万农民享受着越来越丰富的文化生活。”吉林省文化厅厅长林君介绍说,日趋完善的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在探寻“农民自办,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多元共建”的发展模式中,正成为农民求乐、求美、求知、求文、求富的乐园。 

         民俗特色文化大院占30%

        “六个月种田,六个月干闲”。电视、酒桌、麻将这农闲时雷打不动的“老三样儿”如今被月月有演出、周周有活动的农村文化大院挤得“下了岗”。 

        吉林省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按照“有文化活动场所、有必备的文化活动设备、有组织管理者和相对稳定的文化活动队伍、有经常性的文化活动”的标准,已经成为村级文化的重要阵地。吉林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副处长高月介绍到,在国家尚未出台有关大院的标准、管理和业务等相关政策时,吉林省就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大院建设的意见》、《吉林省农村文化大院建设规划》。各地结合各自情况,从政策、人员培训等多方面予以支持。

        公主岭市环岭乡石人村的剪纸大院、新桥村和迎新村的二人转队,松原市的刺绣、剪纸、根雕大院,吉林将文化大院植根于当地的风土民情;满族说部、萨满文化展址、延边朝鲜族歌舞、蒙古族马头琴,吉林农村文化大院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的象帽舞,被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更成为当地大院的传家之宝。

        调查表明,目前吉林省已经建成农村文化大院4500个,具有民俗、民族特色的大院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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