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8月25日电 记者 夏静、通讯员 梁建强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系列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8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相关部门和高新区一起制定出台了14项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配套政策,为示范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14项政策涵盖了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鼓励创新创业财政税收政策试点、市场主体准入、组织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层次的人才引进与培养试点7个方面。其中,多项政策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突破。
例如,股权激励方面,与中关村相比,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扩大了激励范围,明确了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的激励对象,新增了绩效奖励和增值权奖励两种激励方式;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方面,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按照保额0.5%的比例进行补贴,是中关村提供补贴比例的2倍;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高级人才,实行按上一年度其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省、市、区三级地方留成部分100%的标准予以奖励,高于中关村等国内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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