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举行。由于人们对司法知情权的需求不断增加、舆论环境的变化对涉法新闻报道不断提出新要求,此次会议格外受关注。司法机关该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新需求?为什么法院自身评价和社会评价出现强烈反差?法院该如何与新兴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打交道?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在会后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是法院工作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
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需求,着力避免因为沟通不够、信息不对称导致对司法公信的猜疑指责,甚至损害司法权威的问题
记者:法院的工作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您如何看待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新需求?应该如何满足这种需求?
沈德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越来越关注,期望值越来越高,期待能更多地知晓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这种关注和期待,表达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是人民法院工作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
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宣传工作,就必须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设置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感兴趣的议题,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需求,着力避免因为沟通不够、信息不对称导致对司法公信的猜疑指责,甚至损害司法权威的问题。
记者:近年来,新兴媒体迅猛发展,这对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带来了什么样的机遇和挑战?
沈德咏:近年来,媒体格局正在发生巨变,在传统媒体之外,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新兴媒体异军突起。新兴媒体的出现为宣传法院工作、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手段,推动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平等、自由地进行交流与互动。
同时,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个案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国内问题国际化的态势日益明显。一些人利用网络舆情传播快、成本低、发散广的特点,借助网络舆论向司法机关施压,舆论引导难度增大。在这种情况下,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广泛深刻变革情况下、媒体格局深刻变动情况下的舆情生成、演变规律,强化新闻执政理念,充分运用媒体提高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更好地宣传党的法治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的任务更为紧迫。
记者:那么,法院该如何与新媒体打交道?
沈德咏:能否有效引导舆论,取决于人民法院能否树立平等传播的理念,提高司法宣传工作的影响力。法院应该积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提高与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努力掌握信息化条件下宣传工作主导权。
“要深化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的观念,时刻准备接受监督”
面对社会思潮复杂变化的社会背景,就应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公众用这一标准认识和评判法院工作,克服主观性、盲目性、随意性评价,共同维护好司法权威
记者:我们注意到一种现象,就是在一些个案中,法院自身的评价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出现强烈反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沈德咏:社会思潮的复杂变化,导致了社会公众对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评判标准出现多元化,对法院公平公正执法的判断标准也出现多元化,以致法院自身评价和社会评价出现强烈反差。
面对这种社会背景,就应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公众用这一标准认识和评判法院工作,克服主观性、盲目性、随意性评价,共同维护好司法权威。
记者:我们谈到了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需求增加、新兴媒体迅猛发展,以及法院自身评价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出现反差。这样复杂的形势下,您如何定位法院的宣传工作?
沈德咏: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全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项工作的成败得失,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形象,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法治形象,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司法形象。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宣传工作,各级法院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记者:提升司法宣传工作科学化水平,关键环节是什么?
沈德咏:我认为,关键是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责任意识的观念,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增强新闻敏感性、强化加强司法宣传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执政意识的观念,善于通过媒体传播党的依法执政理念,善于借助媒体扩大审判执行工作效果,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的观念,进一步强化接受舆论监督意识,时刻准备接受监督,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还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形象意识的观念,时刻想到每一次执法办案都在媒体监督之下,时刻注意维护好法院法官形象。
“把每一次庭审、每一次执行都变为宣传法院工作的机会”
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发布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亮点和新经验记者:那么,下一步法院将如何更好地开展宣传工作?
沈德咏:首先必须强调的是,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积极引导主流舆论。要积极宣传广大法院干警自觉以“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为指引带来的思想和行动上的新变化,充分展示科学正确的法治理念和司法理念有效促进工作、赢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巨大作用。
要积极宣传人民法院自觉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公正审判案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新成效,坚定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积极投身法治的信念和行动。
其次,还必须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做好正面宣传。要着眼人民法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良好社会管理秩序、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生动实践,充分反映各级法院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上带给人民群众的实惠。
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发布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亮点和新经验。要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宣传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善于发现典型、挖掘典型、锤炼典型的机制,用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吸引人、感染人、教育人、鼓舞人。
记者:在引导社会评价方面,有哪些具体工作要做?
沈德咏:要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及时有效做好舆论引导。要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监督指导机制,上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舆情应对工作的指导,实现上下级法院科学有效联动。要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构设置,积极整合多方力量参与舆情应对工作,确保集中力量最大限度进行有效应对,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此外,还要找准宣传工作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要结合公正司法的实践,积极宣传人民法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努力。要结合廉洁司法的实践,积极宣传人民法院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坚决惩治极少数“害群之马”的努力。要结合为民司法的实践,积极宣传人民法院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的努力,积极宣传人民法官面对案多人少压力,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记者:实际上,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还是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如何让他们发挥司法宣传的作用?
沈德咏:的确是这样,所以我们还必须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挖掘基层司法实践闪光点。要把加强司法宣传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身上,发掘更多像宋鱼水、陈燕萍、任秋华一样的模范典型。要把加强司法宣传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增强基层法官的新闻敏感性上,引导基层法官把执法办案与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新闻传播意识,把每一次庭审、每一次执行、每一次接待群众、每一次下乡办案都变为宣传法院工作的机会,以案讲法、以案普法,向社会公众讲解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本报记者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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