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0年08月11日 星期三

    受灾群众补助标准确定

    《 光明日报 》( 2010年08月11日   05 版)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 记者白英今天从民政部获悉,舟曲县受灾群众生活安置的内容、对象、形式及标准得到明确。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以衣、食、住得到基本保障,生活安定为目标。

        对受灾群众分应急安置、过渡期安置和入住安置三个阶段。争取今年入冬前、最迟到明年6月份,完成倒塌房屋恢复重建;损坏房屋今年11月底前全部修复。受灾群众灾后生活救助政策分四项。一是应急期救助。对应急安置的受灾群众每人按150元发放生活补助资金,时限为15天。二是过渡期救助。每人每天按1斤粮、10元钱发放临时生活救助款物,时限为3个月;“三孤”人员过渡期为3个月,每人每月按800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过渡期满后,按正常“三孤”人员标准发放补助。三是遇难人员抚慰和安葬费。每位因灾遇难人员,对其家属发放8000元抚慰金及丧葬费。四是居住房屋倒塌重建补助。农村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户均补助2万元,需要维修的,每户补助4000元;城市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中央每户平均补助2.5万元。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