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0年08月10日 星期二

    法学家刘隆亨谈金融法治

    孙健波 《 光明日报 》( 2010年08月10日   09 版)

        经过全球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国际社会就改变以往经济发展方式和进一步改革国际金融体系成为普遍共识,且这一认识已体现到许多国家的发展战略与经济政策中。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已进入花甲之年的我国财税法、金融法、经济法三学科创始人之一的著名法学家刘隆亨先生新近出版了他撰写的《银行金融法学》的第六版。该书从金融法治的角度对国内外金融发展进行了系统解读,对我国银行金融法治、银行金融法学教学与研究迈上新台阶,特别是打开我国国际金融法学研究新局面,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书中提出,建设现代银行金融法律体系,要坚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必须“依法治理金融”。而抓住银行和银行法,就抓住了金融和金融法的根本,就能把各种金融现象与金融业务联系起来,发展繁荣我国的金融业,最终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保证中国的金融安全。 

        刘隆亨先生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适应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在本书的结构和内容上修订和增加了很多理论与实践内容,尤其是强调加强银行金融监管、对银行信用卡发行和使用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以及提出一些立法建议等,从而使该书更具有了基本理论的经典性、结构体例的系统性与科学性和学术研究的前沿性。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