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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7月15日 星期四

    “中国社区”形象怎么画?

    民政部向社会征集主题标识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7月1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白英)为方便社区居民识别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和社区工作者,增强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民政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社区”主题标识。

        据了解,开展“中国社区”主题标识征集活动,是为了通过城乡社区标识的征集、应用和推广,加快城乡社区建设的统筹发展进程,打造城乡社区的统一形象。此次标识征集活动的应征作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能体现社区作为城乡居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特点,体现“服务居民、造福群众”的城乡社区建设宗旨,体现“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建设目标,突出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的工作要求,具有明确象征意义;二是必须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形式简明、色彩丰富、创意新颖,兼具时代感和艺术美感,表现出强烈感染力和亲和力,易于为社区居民接受、识别和记忆,便于宣传推广;三是后续延展性强,适合在城乡社区基础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空间长期固定使用,并能满足衍生的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四是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和雷同。应征作品须以书面和电子方式在2010年8月30日前同时提交,中选作品将于今年国庆节前后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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