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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7月10日 星期六

    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要求

    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 光明日报 》( 2010年07月10日   01 版)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 贾楠)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9日召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求,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表示,在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着重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创建活动,围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开展创建活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创建活动。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翟卫华表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始终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突出重点,着力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民参与创建活动、人人受到教育提高、处处讲民族团结的生动局面。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强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把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创建活动之中。坚持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和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的统一;坚持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统一;坚持享有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统一;坚持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与增强“四个认同”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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