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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7月08日 星期四

    畅所欲言

    《 光明日报 》( 2010年07月08日   09 版)

        我们认为,在社会转型期,人民法院要更好地担当责任,实现人民群众期待的美好司法愿景,必须有物质意义上的动力源和精神意义上的动力源。而精神的动力源即文化动力源,才是最终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只有精神和文化的动力才具有永衡性,具有深远的发展前景。

        ――蔡松男(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 

     

        时代呼唤以人为本的司法,而文化的本质就是人道主义的阐述与弘扬。因而,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必然是法官人文精神和素养的培育、提高。

        ――袁志云(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和文化是中国乃至东方文化区别其他文化的本质标志。和文化符合我国法律的价值追求,符合我国法律文化的传统理念,符合我国社会现实,符合我国未来的发展趋势。法院的和文化建设,就应该以促进和谐、维护和谐为根本目标和终极价值。 

        ――张光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弘扬法治精神要紧密结合起来。应该更加注重法院精神文化层面的建设,尤其是院领导要以身作则,树好标杆,做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典范,引导全院干警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郑元(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院长) 

     

        法院文化既要溶入文体活动之中,以增强法院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寓教于美、寓教于乐,也要不断开拓创新,搭建全方位、多层次、内涵充实、形式多样的文化载体,使干警在文化建设中增长知识,提高素质,从而提升法官、法院的社会形象,提高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叶三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院长) 

     

        由于所处的人文、地域环境不同,不同的法院有着不同的文化建设理念。只有因地制宜地进行文化建设,才能培育出自己的先进法院文化,为推进法官职业化打下坚实基础。 

        ――何莉(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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