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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6月19日 星期六

    高耗能地区能源供应收紧

    《 光明日报 》( 2010年06月19日   04 版)

        本报北京6月18日电(记者冯蕾)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日前在有关节能减排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目前,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措施,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地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

        解振华说,在国家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作用下,进入5月份以来,高耗能行业生产增速明显回落。“虽然节能减排形势比一季度有所好转,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解振华表示,“十一五”前四年完成进度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加上一季度能耗强度上升,下半年不仅要完成本来任务,还要弥补前面的差距,任务非常艰巨。此外,需看到,一些地区高耗能行业增速继续加快,个别地区增速达30%以上。

        解振华透露,三季度,国务院将组成督察组,检查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12号文件精神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日前,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的越权优惠电价,从6月1日起对有关高耗能企业执行新的高差别电价政策。近期,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31个省区市采取跨区交叉的办法,对高耗能企业电价执行情况和上网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改委将组成检查组对节能重点地区进行直接检查。

        发改委所指的重点地区主要包括:一是完成节能目标困难较大的海南、贵州、宁夏、青海、新疆等5个地区;二是能源消费总量较大的河北、辽宁、江苏、山东、河南、广东等6个地区;三是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四川、广西、山西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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