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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6月08日 星期二

    高校学风建设应“软硬”并重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6月08日 06版)

        本报北京6月7日电(记者靳晓燕)今天,教育部在京召开高等学校学风建设视频会,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刘延东在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全面推进高校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工作。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希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希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高校学风建设,标本兼治,既重视思想认识和诚信文化等软约束,又重视监管和惩治的硬措施;既解决当前问题,又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高校优良学术环境和高尚学风氛围,引领社会风气。

        陈希要求,当前加强高校学风建设要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查处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把学风建设贯穿于教学、科研、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办学管理的全过程,深入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教师、学生等各个层次。高等学校要做到以育人为中心,一手抓学科建设,一手抓学风建设,两手都要硬。

        北京市教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南昌大学、西北大学负责人在教育部主会场分别做典型发言,介绍了本地区、本单位加强学风教育、完善科研制度的措施做法和经验。

        链接:部分高校学风建设的经验

        北京大学:

        2007年,学校在学术委员会下专门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委员,由各学科领域的资深学者任委员,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存在的问题,接受举报,开展独立调查和审议。

        清华大学:

        学校出台了《清华大学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规范学术活动和行为,在学术活动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了外部同行专家评议,强化了学术评价的公开性和科学性,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等概念作出了明确界定,并制定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审查和惩处等的程序和办法。

        南京大学:

        学校不断健全和完善学风建设的监察惩处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网络和学术团体的监督作用,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借助社会力量,使广大师生不敢违背学术道德。

        复旦大学:

        学校根据学术的内在规律以及不同学科的特点,建立起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比如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逐步淡化量化标准,用“代表作制”对教师进行考核,使“质”得到肯定。

        浙江大学:

        重视和加强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学术自律和监督,坚决防治“学阀”、“学霸”和学术裙带等现象;实行论文发表等级制度,强化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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