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杨振宁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能请到何炳棣教授给我们做一场学术报告,这是黄长风讲座的第一讲。黄长风是当代实验物理学家,他早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后来在法国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以后在美国、欧洲做了很多年工作。他一生非常严谨,没有结过婚,他的遗产差不多有一千万美元,其中很大的一部分,他捐给清华大学高等研究院,所以,使我们今天能够设立黄长风讲座。
何先生是抗战以前清华大学毕业的。他当年和今天在座的林家翘教授是同学。在抗战时期,何教授在西南联大。比我大五岁多,所以那时不太认识他。第一次看到何教授,是我们获得清华大学庚子赔款去美国留学在昆明到美国的途中。很多年以后,九十年代在台湾的一个会场,我和他都坐在台上,当我介绍到何教授时说:何教授和我是同时考取了第六届庚子赔款的留美公费生,前几天我在清华大学,看到了我的考分是68分多,何先生是73分多。这时,何教授便站起来说:不错,我比他高六分(笑声)。大家注意,这是很不容易的,因为理科生考个九十几分并不困难,但文科生要考到七十多分是很困难的。所以,他总分能够比我高了将近六分,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事后何先生解释,他的考分是78分多,名列清华大学第六届庚子赔款的留美公费生第一名。)
后来,何教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专攻英国史及西欧史,得到了博士学位,接着在大学做了讲座教授。今天,他被公认为用近代方法研究中国史方面的世界第一人。他的研究领域非常宽阔,从明清人口、经济、社会史开始,后来又研究中国文化的起源,近年来又涉猎到先秦的思想和制度历史。
我们非常高兴,今天能把何先生请回到他的母校,来做黄长风讲座的第一讲。谢谢!
编者按
六十多年前,陈寅恪先生认为,两宋新儒学的产生,是我国思想史上最重要的“大事因缘”。但是,何炳棣先生却认为,我国思想史上最重要的“大事因缘”应该是墨者协助秦国完成统一大业,而本身却消溶于时代政治洪流之中。秦国转弱为强,人们一般都归功于商鞅变法,但事实上,应该归功于墨者的帮助。他说:“完成此篇论文之后,却不由得对墨子及其忠实信徒非讲一两句纯感情的话不可:墨者原有兼爱非攻无私救世的清补良药,竟被时代巨变无情地化为本身生命的强酸消溶剂——这是国史和人类史上值得讴歌赞叹的永恒悲剧!”
四年前,何炳棣先生开始思索这件大事,经过大量考实之后,近日他撰写了三万多字的《——从重建秦墨史实入手》一文。5月13日下午,何先生在清华大学高等研究院黄长风讲座上,为300余位清华师生讲解了这篇论文。著名科学家杨振宁主持演讲,林家翘、李学勤和陈来教授分别提出了相关问题。
本篇论文分为五个部分,即河西地在秦史上的重要意义、墨者巨子制始末考辨、献公朝墨者仕秦考实、图强运动中墨者的主要贡献和结论。由于本刊版面所限,只能刊登部分内容。如果读者朋友需要这篇论文,请来电告知,本刊可免费提供。
开场白
解放前,说到清华精神,林家翘先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不是在清华大学对我说的,而是在1965年芝加哥大学请他作一个星期的访问,他刚到,我们就在郭晓岚(1912年—2006年,美籍华人,清华第六届留美公费生,世界著名气象学家,大气动力学的一代宗师)家里相聚,一见面,林教授就说:“我们又有几年没见了,不管搞哪一行,要紧的是千万不要搞第二等题目——这就是清华的精神!”是的,我们不仅要有第一等的考试成绩,还要搞第一等的题目。
这是开头的话,现在言归正题。
两千年来,人们将秦国转弱为强都归功于商鞅变法,连荀子也持这样的看法——《荀子·议兵》四世之说。四世指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四君在位公元前361—251,共百十年。
事实上,泰国图强运动必须上溯到孝公之父献公。这也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目的:笔者通过史料解读和论证认为,从献公起秦国开始转弱为强,主要应该归功于墨者的帮助。
《史记·六国年表》:“秦灵公元年(公元前424年)生献公。”前415年灵公卒,庶长等专权,不立献公而立其叔祖简公。于是年仅九岁的献公即被流放于东邻魏国。
为了较充分了解献公图强的决心,有必要蠡测其青少年时代及即位初期所饱受的一系列心灵上的创伤和感情上的震撼。他十六岁(公元前408年)即开始蒙受莫大的国耻与国难——祖国国防上最险要的地区竟变成魏国的西河郡。另方面,他流亡几近三十年间,目睹魏国变法的成就,这对他精神上既不无启发,更多所刺激。
但是,他一生最大的外来冲击,莫过于即位后四年(公元前381年)所发生的惊天地泣鬼神的连锁事件:阳城君因参加攻杀藏身于楚悼王尸体之下的吴起犯罪失国;阳城君的失国,导致墨者巨子孟胜及其弟子百八十五人的集体身殉以践墨子之义。
河西地在秦史上的重要意义
经过近数十年来中西学者的研究,墨者与统一之前的秦国有密切关系已成定局。墨子壮年就以城防及军械发明制造闻于列国。远早于古代西方,墨子及其精于工艺的信徒即懂得杠杆和滑车的原理。
献公上任第一个目标,就是重新夺回河西地。
这段黄河东边的汾水和涑水流域是三晋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口的重心;西边陕西境内的洛水和渭水下游平原是有待嬴秦充分开发的宝藏。这些河流及其众多支流都汇集此区,注入龙门、潼关之间的黄河。所以无论从军事或经济的观点都是秦魏必争之地。
由于黄土高原土质疏松,长期流水的侵蚀把表层的黄土堆积切割成沟壑原梁纵横破碎的地貌,而如此复杂的地貌正是刺激战国初期攻守战术和武器创新的主要因素之一。
根据河西战争史事表,魏国在公元前419—408年这十一年间,攻占秦河西地的战略完全成功。开头经过三年的拉锯战已初步完成少梁要塞的工程。随即居高临下沿着黄河南进。读到《史记》魏“围繁庞,出其民”即可体会出这两短句不啻是司马迁大写意笔法描绘的一幅攀城蚁附浴血肉搏的图画。
魏军攻占合阳之后,即转而麾师西南,进入洛水下游行将注入渭水的平原地带。这地带川流异常曲折,港汊纵横,激战之后双方都需要选择地点高垒深堑。魏一度进军深入渭水以南的郑(今陕西华县境内),然后自动撤回到渭北建筑新根据地合阳和洛阴。弱势的秦只能退守下游洛水的西和南:“堑洛,城重泉。”《括地志》:“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县东南四十五里,”应在今大荔县境内,距今西安市东缘仅仅一百二三十公里了。可见魏占领下的全部河西地已如一把利剑直指秦国的心腹了。
古今学人几无不同意现存《墨子》书尾《备城门》等十一篇最为难读,这是由于历代重文轻武,更由于原书有关城守诸篇部份原简在汉代遗失和错置。经过半个世纪中西学者的注、译和考诠,这些篇章里的错字、专词、术语和内容大致已能通读;读后大有助于加深了解秦魏河西战争在军事及政制史上的重要意义和墨者对增强秦国攻防战术的贡献。
读了《墨子》最后这十一篇再重温《史记》,就会联想到选择地点修筑一座要塞城所需空中、地面、道路、桥梁、水面、地穴全方位所需军事工程技术及规模之艰巨和交战时动用机械与大小兵器种型之可观。坚而且厚的要塞主城城墙的顶部之内必须筑有利于与敌人短兵相接的“女垣。”主城四隅尚须筑有更高的“望楼”和与主城配合向敌人交叉侧射的若干“行城”和“杂城,”更无论外围的濠池、吊桥和木栅等屏障了。
《备城门》开宗明义,禽滑厘请教墨子如何抵御攻城的十二法:“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轒辒、轩车。”大体而言,“临”是攻者在城外:“积土为高,以临我城,”也指敌人所用高达数层楼的撞城车。“堙”也是积土为坡,主要似为填塞壕池。“钩”是钩引兵士上城的大钩梯。“冲”是从侧面攻城的“冲车。”云“梯”易懂,无须再释。“轒辒”据《通典》卷一六○《兵十三》是“攻城战具,作四轮车,上以绳为脊,生牛皮蒙之,下可藏十人,填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火木石所不能败,谓之轒辒车。”“轩车”大概也是有掩盖的大车。“水”指灌水淹城。“空洞”指挖地洞和地道。但“穴”和“突”原文残阙,“穴”或“火”之误,“突”部份的音义是敌人用重器突破城根时,守者以“突门”防堵,并施烟熏。“空洞”是挖地道,叶山绘有墨家地道内通烟管道示意图,并有利用鼓风设备通过管道烧艾烟熏敌人的简述。“蚁附(傅)”源自《孙子》,是形容士兵密集攀登城墙的行动和搏斗。
经过近数十年来中西学者的研究,墨者与统一之前的秦国有密切关系已成定局。墨子壮年就以城防及军械发明制造闻于列国。远早于古代西方,墨子及其精于工艺的信徒即懂得杠杆和滑车的原理。墨家所发明和改进的军事机械虽无法一一详考,但其最重要的发明之一,投石机的构造保存于《墨子》本书、《通典》和《武经备要》诸书。其威力之大,射程之远,命中率之高,部分地反映于它摔背(“夫”)长度的——30至35尺之间。这在古代世界是无与伦比的。
图强运动中墨者的主要贡献
由于饱受多年流亡生涯的苦痛和即位后四年所受墨者集体殉义的感召,献公自始即对墨者有充分的信任,以致墨者似乎成为秦国军队中的全能干部和严格纪律的执行者。
军事方面
献公之前的半个世纪,秦弱魏强只是一种相对的说法。就疆域、人口、资源而论,秦本有足够的潜力演变成为一等军事强国,关键在有英明的君主领导改革。
根据笔者的多边考释,献公即位后的第四年,即墨者首任巨子孟胜及其弟子集体死楚阳城君之难那一年,献公与墨者应即开始合作,而且关系如鱼得水异常融洽。所以,城防要区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的“守”都从墨者甄选。
秦制城防最高长官“守”之下,还有由墨者充任的“尉”。《墨子·备城门》篇说明“城上四隅……四尉舍焉。”“百步一亭……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亭尉掌旗帜。各种城防士卒,包括童子及女子,都依照“青、赤、黄、白、黑”五色旗帜各守岗位。敌人攻城由远而近时,亭尉手执大旗,有如近代童子军领队之“打旗语”,并鼓声,指挥部队的行动。夜间只好用火。此外还有门尉,责任是执行极严格的监守城门、防谍杜奸的规令,白昼必须亲自巡察三次,夜间巡察一次。尉的主要责任虽是防谍杜奸,严格执行罪罚,还有训练基层吏员及士卒射弩技术的责任。
由于饱受多年流亡生涯的苦痛和即位后四年所受墨者集体殉义的感召,献公自始即对墨者有充分的信任,以致墨者似乎成为秦国军队中的全能干部和严格纪律的执行者。
被聘募的墨者也一再表示对献公效忠之忱。平时对“重室子”(贵家子弟)表面上予以优待,而事实上是严加看守。敌军来攻时,令重室子居城隅高楼上作侦察守候的工作,“失候斩”。其他“守城之重禁”和“大奸之所生”“具以闻于上”。墨者对秦中央集权消除异己方面的贡献是不容怀疑的。
此外,秦国当局自始即极力汲取利用墨者对军事工程及武器制造方面的专长也是可以肯定的。总而语之,墨者对秦军事上转弱为强的重大贡献,在献公晚年与魏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黼黻的大凯旋中得到充分的证实。
户籍与连坐
传统和近代中外学人研究古代中国以军统政的地缘组织的起源,每多上溯到齐桓公(在位,前685—643年)时管仲的创举和公元前543年郑国子产的改革。事实上齐、郑的改革都不能认为是秦制的先例。
管仲军政统一原则下行政单位的划分,事实上仅限于分属于桓公及国子、高子二上卿直辖的“乡”区。全国分成二十一乡之后,其中六个工商之乡与兵役无关,只有十五个“士乡”才分别由桓公和国子、高子二上卿统帅。即便在全国有限的“乡”区之内,国君都不能享有统一指挥的权力;而且维系这十五士乡人员的力量还是大部要靠旧家族的感情纽带。这种依然联系到宗法亲属关系的问题说明齐管仲的改革决不会是秦献公全国统一性户籍编制的历史前例。
近代国际汉学界研究古代中国户籍制度的第二个误解,是以为公元前543年郑子产法令中“庐井有伍”,就是全国性以军统政户籍制度的创立。为审慎计,有必要将《左传》原文及十九世纪理雅各(James Legge)英译征引如下:
《左传·襄三十年》:
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
Legge译文:
Tsze-Ch'an made the central cities and border lands of the State be exactly defined, and enjoined on the high and inferior officers to wear [only] their distinctive robes. The fields were all marked out by their banks and ditches. The houses and tsing (井) were divided into fives, responsible for one another.
英译是根据杜预的诠释,文字非常清楚明白,在国际上影响很大。但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充分汲取《左传》权威、伯父杨树达的淹博精深,往往能做出比较正确的注释。他特别指出“都鄙有章”不过是都邑和鄙野应保持传统的区别,并不意味这两种不同地区都需要精确丈量后划定(exactly defined)。“上下有服”的“服”不是指服装,而是指职守。
最重要的是“庐井有伍”的“伍”应是“赋”的借字,是纳赋税之意,而不是户籍中由五家构成的基本单位。杜预注:“使五家相保”更会引起古今读者的误会,以为是五家连坐法的初现。上世纪前半叶,童书业根据顾颉刚早期课堂笔记而撰的《春秋史》,更把“庐井有伍”释为“五家为伍的保甲制度”的滥觞。至于“庐井有伍”的“庐”字,《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庐,田中屋也。春夏居之,秋冬则去。”庐井一词尚具井田古制遗义,怎能是全国性军政合一的户籍制度中五家构成的基本单位呢?
为探求关键词“伍”的真义,只靠古今诸家注释是不够的,必须要了解子产颁布“庐井有伍”背后的政治实况和理念。幸而《左传》襄廿九及卅年的叙事是根据最原始的《郑书》(当时郑国的史籍),复杂繁琐之中每有耐人寻味的话语。简而言之,子产是在内外危机重重、几乎无法形成一个能勉强运作的政权的情况下,强行被命为执政的。他背后的全力支持者是无私让贤的罕氏族长正卿子皮。当“郑子皮授子产政”时,子产坚辞,因为深深了解“国小而逼,族大宠多,不可为也。”秋间受命执政初期,在答复子大叔(美秀而文的游吉,廿一年后继子产执政为正卿)问难的谈话中,子产毫无虚伪地征引《郑书》中的谚语:“安定国家,必大焉先。”意思是欲求国家的安定,必须先使世卿巨室安心。这个坦诚露骨谈话的时间大概是在前543年秋八月,《左传》紧接此项谈话的纪事就是子产颁布的“使都鄙有章,……庐井有伍”的法令了。如果这串法令的颁布不会晚到年底的话,他从执政之初到颁布一系列法令只有三几个月的时间。试问,在这样匆迫的时间之内,更在施政必须先姑息大族巨室原则之下,“庐井有伍”怎会是户籍制度革命的首发巨炮呢?
事实上,细读国人对子产法令的反应也会得到同样的论断。《左传·襄公三十年》:
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贮)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及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杨伯峻训“伍”为“赋”之借字,是根据《吕氏春秋·乐成》篇“我有田畴,而子产赋之。”杨注极是,因初征此税之时,国人不无疑惧,勉强从命,三年以后,田畴因封洫水利而增值,子弟乡校教育也得到改善,所以由怀疑转而歌诵;处处反映乡里聚落秩序依旧,决未曾有过强迫执行户籍制度革命性基层组织单位改革的痕迹。五年后(昭公四年,前538年)“郑子产作丘赋”是进一步征军赋,其性质大体与前此鲁、楚等国之用心相似,征赋主要是为改良扩充多种武器的质量,都不是从事军政合一户籍制度革命的先例。
秦国变法成功最重要的是户籍制度的革新。传统及近代中外学人几无不归功(或归罪)于商鞅。其立论的文献根据不外:
(1)《韩非子·和氏》:“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
(2)《韩非子·定法》:“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
(3)《淮南子·泰族训》:“商鞅为秦立相坐之法……。”
(4)《史记·秦始皇本纪》附《秦纪》:“献公……十年(公元前375)为户籍相伍。”
(5)《史记·商君列传》:孝公六年(前356)“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伺)连坐。”
本文以下所论与前此诸说不同之处在指出连坐法禁渊源甚古,“连什伍而同其罪”则始于献公,而且俱深受墨者影响。为简捷计,先论连坐。
墨子政治理论的核心是“尚同”。笔者十余年前发现《尚同》的篇名,实际上是《孙子兵法·计》篇“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一语最忠实巧妙的简化。此语乍读之下似不足为奇,但具有纠正春秋“政多出门”历史积弊的深意。为适应战国初期列国间竞争日趋激烈的新情势,墨子就把这句名言引伸利用为建立一元化中央集权政体理论与实践的张本。《尚同》理论的出发点是在“未有政刑”的初民社会里,人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人人有自己的意见,“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天下之乱,若禽兽然。”欲使政治及社会上轨道,惟有人民自乡里而上,层层都服从各级的“政长”,最后所有各级的人民和政长都绝对服从于天子。这种政体一定是公正合理的,因为天子是上天为人民福利而选择出来的。《尚同》上中下三篇一再出现“一同天下之义”的语句,下篇更进而推论:“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圣王皆以尚同为政,故天下治。”这显然是“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理论范畴最大可能的延伸和提升。
笔者无意深究墨子“政原论”逻辑上有欠圆通,但有必要考辨何以“尚同”模式的政体在国史上首度出现于秦献、孝之世。案:墨子为实现他所憧憬的一元化政制,订下一条指令性的原则:“上同而不下比。”上同之义无须再释,“不下比”的意思是,下边的百姓不准比周勾结,对当地的政治情况有所隐匿。换言之,唯有以天下百姓为耳目,高高在上的天子才能赏善惩恶,顺利推行政体的运作。
《尚同·中》:“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我们必须秉公指出,墨子的手段虽不无类似近现代独裁特务统治之处,但他的居心是善良的、反侵略的,试求改善人民生计的。
最堪注意的是《尚同·下》征引已佚《大〈泰〉誓》——武王伐纣师渡孟津的誓言——:“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清代江声的解释:“发,谓发觉也。钧,同也。言知奸巧之情而匿不以告,比事发觉,则其罪与彼奸巧者同。”这就是“连坐”。再《尚书·汤誓》:“尔不从誓言,予则弩戮汝,罔有攸赦。”郑玄注:“大罪不止其身,又弩戮其子孙。”同篇中武王历数纣的罪行内有“罪人以族”,可见殷代已有“连坐”《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二十年(公元前746)“法初有三族之罪。”三族指父母、妻子、同产(兄弟)。可见早于商鞅四百年秦国已有连坐法了。
献公即位之初,百废待举,抵御外侮,莫先于巩固城防;巩固城防,莫先于征募墨者。墨者自始即发现,“上同而不下比”的政治理念和手段,几乎无一不与献公的图强愿望与步骤同轨合拍。献公难忘回国过关的危难,城防立法之初,宁失之过严,勿失之过疏,所以本文上节所引《墨子·号令》篇围城禁令是很极端的规定,在平常的情况,同伍连坐之罪有一定的范围,伍人检举也非漫无限制。无论如何“相牧司连坐”决非始自商鞅是可以肯定的。
《史记》之《秦纪》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必须与《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一起诠释。首先应该讨论的是什和伍这两个户籍上最低层统计单位的特点。如本节上引《国语·齐语》所载管仲在全国十五个“士乡”编制军队的各种单位是始由五家组成的“轨”,也就是伍,十轨为里,四里为连,十连为乡,根本不提什这个单位。所以如此是因为什不是最小的单位,也就不宜作为全部统计的基数。事实上,什的单位是存在的。《管子·立政》:“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同书《禁藏》和《度地》等篇也都提到什伍之制。至于什作为组织单位的特殊功能,《尉缭子·伍制令》有很好的说明:
夫什伍相结,上下相联,无有不得之奸,无有不揭之罪,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而况国人聚舍同食,乌能以干令相私者哉?
正是为了整军图强防谍杜奸,献公户籍改革之初即定下什伍之制。这不是全凭揣想,而是有幸《墨子》书中保存了原始第一性的记录。《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迎敌祠》:“司马视城修卒伍……五步有伍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经过笔者多方考证,《迎敌祠》所言皆献公早期事,《备城门》甚至言及征募墨者之初,主客双方必要的考虑,大有助于了解秦墨早期的活动,其史料价值之高远在《史记》三言两语式叙事之上。
至于什伍所辖士兵的种型和原来的身份,《备城门》篇中两条“示范性”的规律都有说明。“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或应作上)楼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围(御)。”如果敌人大举进攻,无论师众多少,只能分四路进攻,届时守城兵士不过“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可见户籍是兵农不分军民合一的。什伍战时与平时的成员可能不完全符合,但二者间必有密切的联系。从《韩非子》和《史记》相关词语及注释揣测,什伍之制应该自始即逐步推行于全国的,其最初主要动机是为防止人民违法犯禁的,防止人民犯禁最适宜的组织单位是什伍,而防止犯法的工作平时较战时更为根本。所以《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的综述相当正确,唯一需要纠正的是什伍和连坐不始于商鞅,而始于十九年前的献公。这应该是合理的论断。
由于秦简中尚未发现户籍原件,其具体形式尚无法确知。但张金光在其廿余年心血结晶的《秦制研究》对秦户籍特色及其主要意义有扼要的解说和评估:
……秦户籍为户,役册合编,户籍同时是应役者的徭役档案。此制为汉及后世所承。……秦户籍,就其内容而言,为综合体式,详于籍注,……凡国家治术所掌握的每一个人口的一切状况、家庭关系等等,尽在户口一簿之中。因之,政府只要一簿在手,便可统理庶政。秦所开创之户籍实为人籍之综合百科人事档,是国与家最为重要的典章,是典中之典,为国家一切章法之根本。……编籍与“相伍(即编户)”相为表里,相互为用。户籍组织与社会行政编组是统一的,以县系乡,以乡系里,以里系伍,以伍系术户,以户系口。这便构成了以秦户籍为纲的一条完整的系术绳索。
从社会及政治观点,献公的户籍改革既彻底扫除传统乡遂国野的区分,又奠下走向统一集权国家的通衢大道。
参与初步推广县制
秦为增强新征服的边区冲要之地设县,可以上溯到春秋中期。穆公以后,《史记》之《秦本纪》及《六国年表》仅记有厉公二十一年(公元前456年)县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北)及惠公十年(前390年)县陕(今河南三门峡西)。献公朝〈秦本纪〉只记有二年(前383年)“城栎阳”,但因《集解》引徐广“徙都”之说,引起不少近代学人误会。实际上献公决心设置具有国防意义的县,始于即位后的第六年(前379年)“初县蒲、蓝田、善明氏,”再五年后才“县栎阳”。
近年考古发掘证明即使筑成重要国防和经济基地的县以后,栎阳城垣面积和建筑规模还是远远不能与都城雍和未来的都城咸阳相比。按常理推测,当献公决意兴建一系列的县以为军事根据地时,必有墨者精英及军事工程技术专家参与筹划及领导。
推动《尚同》理念的实践
另外,尚须推测评估墨者对献公政治改革理念及实践方面的影响。
自宗师墨翟始,散于列国的弟子以专长论可分为三派:“论辩”者游说从政,“说书”者传播学说,“从事”者制器守卫。“从事”派的墨者固为献公所急需,然“论辩”、“说书”之杰出者亦决不会错过赴秦入仕的黄金机会。另方面“从事”者中的精英亦必能通解宗师的中心政治理念与实践的原则、方法和步骤。饱经沧桑的献公深明富国强兵有赖政治、社会、经济力量的平行发展,所以元年即下令废除殉葬旧俗,七年“初行为市”,十年即“为户籍相伍”。恰巧臣民之间只有外来的墨者,除技术专长外,还能秉承墨翟的尚同理念及推行政制一元化的原则与方法。唯有墨者才能背诵“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的历史教训。笔者相信献公之所以自始即决心迈向政制一元化的崭新大道是与墨者一再阐发《尚同》精义分不开的。此项推论的合理性,反射于一个多世纪后荀子的视察和评估之中。
《荀子·疆国》:
应侯(范睢)问孙卿子曰:“入秦何见?”
孙卿子曰:“其固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挑(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术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间,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范睢于公元前266年封为应侯,卒于前255年。荀子亲自观察到的秦晚期的政风民俗,岂不是百年后墨子“上同而不下比”理念高度实现的最权威的见证吗?荀子这著名的论断中唯一需要修正的是“四世有胜”的“四”应改为“五”,因为四世只能上溯到孝公,五世上溯到献公才符合本文考证的结果。总之,从上述重建多方面史实反思,献公朝确是转弱为强的枢纽,而促成这种演变的核心力量却是来自仕秦的墨者。
军事方面
献公之前的半个世纪,秦弱魏强只是一种相对的说法。就疆域、人口、资源而论,秦本有足够的潜力演变成为一等军事强国,关键在有英明的君主领导改革。
根据笔者的多边考释,献公即位后的第四年,即墨者首任巨子孟胜及其弟子集体死楚阳城君之难那一年,献公与墨者应即开始合作,而且关系如鱼得水异常融洽。所以,城防要区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的“守”都从墨者甄选。
秦制城防最高长官“守”之下,还有由墨者充任的“尉”。《墨子·备城门》篇说明“城上四隅……四尉舍焉。”“百步一亭……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亭尉掌旗帜。各种城防士卒,包括童子及女子,都依照“青、赤、黄、白、黑”五色旗帜各守岗位。敌人攻城由远而近时,亭尉手执大旗,有如近代童子军领队之“打旗语”,并鼓声,指挥部队的行动。夜间只好用火。此外还有门尉,责任是执行极严格的监守城门、防谍杜奸的规令,白昼必须亲自巡察三次,夜间巡察一次。尉的主要责任虽是防谍杜奸,严格执行罪罚,还有训练基层吏员及士卒射弩技术的责任。
由于饱受多年流亡生涯的苦痛和即位后四年所受墨者集体殉义的感召,献公自始即对墨者有充分的信任,以致墨者似乎成为秦国军队中的全能干部和严格纪律的执行者。
被聘募的墨者也一再表示对献公效忠之忱。平时对“重室子”(贵家子弟)表面上予以优待,而事实上是严加看守。敌军来攻时,令重室子居城隅高楼上作侦察守候的工作,“失候斩”。其他“守城之重禁”和“大奸之所生”“具以闻于上”。墨者对秦中央集权消除异己方面的贡献是不容怀疑的。
此外,秦国当局自始即极力汲取利用墨者对军事工程及武器制造方面的专长也是可以肯定的。总而语之,墨者对秦军事上转弱为强的重大贡献,在献公晚年与魏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黼黻的大凯旋中得到充分的证实。
户籍与连坐
传统和近代中外学人研究古代中国以军统政的地缘组织的起源,每多上溯到齐桓公(在位,前685—643年)时管仲的创举和公元前543年郑国子产的改革。事实上齐、郑的改革都不能认为是秦制的先例。
管仲军政统一原则下行政单位的划分,事实上仅限于分属于桓公及国子、高子二上卿直辖的“乡”区。全国分成二十一乡之后,其中六个工商之乡与兵役无关,只有十五个“士乡”才分别由桓公和国子、高子二上卿统帅。即便在全国有限的“乡”区之内,国君都不能享有统一指挥的权力;而且维系这十五士乡人员的力量还是大部要靠旧家族的感情纽带。这种依然联系到宗法亲属关系的问题说明齐管仲的改革决不会是秦献公全国统一性户籍编制的历史前例。
近代国际汉学界研究古代中国户籍制度的第二个误解,是以为公元前543年郑子产法令中“庐井有伍”,就是全国性以军统政户籍制度的创立。为审慎计,有必要将《左传》原文及十九世纪理雅各(James Legge)英译征引如下:
《左传·襄三十年》:
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
Legge译文:
Tsze-Ch'an made the central cities and border lands of the State be exactly defined, and enjoined on the high and inferior officers to wear [only] their distinctive robes. The fields were all marked out by their banks and ditches. The houses and tsing (井) were divided into fives, responsible for one another.
英译是根据杜预的诠释,文字非常清楚明白,在国际上影响很大。但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充分汲取《左传》权威、伯父杨树达的淹博精深,往往能做出比较正确的注释。他特别指出“都鄙有章”不过是都邑和鄙野应保持传统的区别,并不意味这两种不同地区都需要精确丈量后划定(exactly defined)。“上下有服”的“服”不是指服装,而是指职守。
最重要的是“庐井有伍”的“伍”应是“赋”的借字,是纳赋税之意,而不是户籍中由五家构成的基本单位。杜预注:“使五家相保”更会引起古今读者的误会,以为是五家连坐法的初现。上世纪前半叶,童书业根据顾颉刚早期课堂笔记而撰的《春秋史》,更把“庐井有伍”释为“五家为伍的保甲制度”的滥觞。至于“庐井有伍”的“庐”字,《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庐,田中屋也。春夏居之,秋冬则去。”庐井一词尚具井田古制遗义,怎能是全国性军政合一的户籍制度中五家构成的基本单位呢?
为探求关键词“伍”的真义,只靠古今诸家注释是不够的,必须要了解子产颁布“庐井有伍”背后的政治实况和理念。幸而《左传》襄廿九及卅年的叙事是根据最原始的《郑书》(当时郑国的史籍),复杂繁琐之中每有耐人寻味的话语。简而言之,子产是在内外危机重重、几乎无法形成一个能勉强运作的政权的情况下,强行被命为执政的。他背后的全力支持者是无私让贤的罕氏族长正卿子皮。当“郑子皮授子产政”时,子产坚辞,因为深深了解“国小而逼,族大宠多,不可为也。”秋间受命执政初期,在答复子大叔(美秀而文的游吉,廿一年后继子产执政为正卿)问难的谈话中,子产毫无虚伪地征引《郑书》中的谚语:“安定国家,必大焉先。”意思是欲求国家的安定,必须先使世卿巨室安心。这个坦诚露骨谈话的时间大概是在前543年秋八月,《左传》紧接此项谈话的纪事就是子产颁布的“使都鄙有章,……庐井有伍”的法令了。如果这串法令的颁布不会晚到年底的话,他从执政之初到颁布一系列法令只有三几个月的时间。试问,在这样匆迫的时间之内,更在施政必须先姑息大族巨室原则之下,“庐井有伍”怎会是户籍制度革命的首发巨炮呢?
事实上,细读国人对子产法令的反应也会得到同样的论断。《左传·襄公三十年》:
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贮)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及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杨伯峻训“伍”为“赋”之借字,是根据《吕氏春秋·乐成》篇“我有田畴,而子产赋之。”杨注极是,因初征此税之时,国人不无疑惧,勉强从命,三年以后,田畴因封洫水利而增值,子弟乡校教育也得到改善,所以由怀疑转而歌诵;处处反映乡里聚落秩序依旧,决未曾有过强迫执行户籍制度革命性基层组织单位改革的痕迹。五年后(昭公四年,前538年)“郑子产作丘赋”是进一步征军赋,其性质大体与前此鲁、楚等国之用心相似,征赋主要是为改良扩充多种武器的质量,都不是从事军政合一户籍制度革命的先例。
秦国变法成功最重要的是户籍制度的革新。传统及近代中外学人几无不归功(或归罪)于商鞅。其立论的文献根据不外:
(1)《韩非子·和氏》:“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
(2)《韩非子·定法》:“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
(3)《淮南子·泰族训》:“商鞅为秦立相坐之法……。”
(4)《史记·秦始皇本纪》附《秦纪》:“献公……十年(公元前375)为户籍相伍。”
(5)《史记·商君列传》:孝公六年(前356)“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伺)连坐。”
本文以下所论与前此诸说不同之处在指出连坐法禁渊源甚古,“连什伍而同其罪”则始于献公,而且俱深受墨者影响。为简捷计,先论连坐。
墨子政治理论的核心是“尚同”。笔者十余年前发现《尚同》的篇名,实际上是《孙子兵法·计》篇“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一语最忠实巧妙的简化。此语乍读之下似不足为奇,但具有纠正春秋“政多出门”历史积弊的深意。为适应战国初期列国间竞争日趋激烈的新情势,墨子就把这句名言引伸利用为建立一元化中央集权政体理论与实践的张本。《尚同》理论的出发点是在“未有政刑”的初民社会里,人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人人有自己的意见,“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天下之乱,若禽兽然。”欲使政治及社会上轨道,惟有人民自乡里而上,层层都服从各级的“政长”,最后所有各级的人民和政长都绝对服从于天子。这种政体一定是公正合理的,因为天子是上天为人民福利而选择出来的。《尚同》上中下三篇一再出现“一同天下之义”的语句,下篇更进而推论:“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圣王皆以尚同为政,故天下治。”这显然是“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理论范畴最大可能的延伸和提升。
笔者无意深究墨子“政原论”逻辑上有欠圆通,但有必要考辨何以“尚同”模式的政体在国史上首度出现于秦献、孝之世。案:墨子为实现他所憧憬的一元化政制,订下一条指令性的原则:“上同而不下比。”上同之义无须再释,“不下比”的意思是,下边的百姓不准比周勾结,对当地的政治情况有所隐匿。换言之,唯有以天下百姓为耳目,高高在上的天子才能赏善惩恶,顺利推行政体的运作。
《尚同·中》:“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我们必须秉公指出,墨子的手段虽不无类似近现代独裁特务统治之处,但他的居心是善良的、反侵略的,试求改善人民生计的。
最堪注意的是《尚同·下》征引已佚《大〈泰〉誓》——武王伐纣师渡孟津的誓言——:“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清代江声的解释:“发,谓发觉也。钧,同也。言知奸巧之情而匿不以告,比事发觉,则其罪与彼奸巧者同。”这就是“连坐”。再《尚书·汤誓》:“尔不从誓言,予则弩戮汝,罔有攸赦。”郑玄注:“大罪不止其身,又弩戮其子孙。”同篇中武王历数纣的罪行内有“罪人以族”,可见殷代已有“连坐”《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二十年(公元前746)“法初有三族之罪。”三族指父母、妻子、同产(兄弟)。可见早于商鞅四百年秦国已有连坐法了。
献公即位之初,百废待举,抵御外侮,莫先于巩固城防;巩固城防,莫先于征募墨者。墨者自始即发现,“上同而不下比”的政治理念和手段,几乎无一不与献公的图强愿望与步骤同轨合拍。献公难忘回国过关的危难,城防立法之初,宁失之过严,勿失之过疏,所以本文上节所引《墨子·号令》篇围城禁令是很极端的规定,在平常的情况,同伍连坐之罪有一定的范围,伍人检举也非漫无限制。无论如何“相牧司连坐”决非始自商鞅是可以肯定的。
《史记》之《秦纪》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必须与《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一起诠释。首先应该讨论的是什和伍这两个户籍上最低层统计单位的特点。如本节上引《国语·齐语》所载管仲在全国十五个“士乡”编制军队的各种单位是始由五家组成的“轨”,也就是伍,十轨为里,四里为连,十连为乡,根本不提什这个单位。所以如此是因为什不是最小的单位,也就不宜作为全部统计的基数。事实上,什的单位是存在的。《管子·立政》:“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同书《禁藏》和《度地》等篇也都提到什伍之制。至于什作为组织单位的特殊功能,《尉缭子·伍制令》有很好的说明:
夫什伍相结,上下相联,无有不得之奸,无有不揭之罪,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而况国人聚舍同食,乌能以干令相私者哉?
正是为了整军图强防谍杜奸,献公户籍改革之初即定下什伍之制。这不是全凭揣想,而是有幸《墨子》书中保存了原始第一性的记录。《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迎敌祠》:“司马视城修卒伍……五步有伍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经过笔者多方考证,《迎敌祠》所言皆献公早期事,《备城门》甚至言及征募墨者之初,主客双方必要的考虑,大有助于了解秦墨早期的活动,其史料价值之高远在《史记》三言两语式叙事之上。
至于什伍所辖士兵的种型和原来的身份,《备城门》篇中两条“示范性”的规律都有说明。“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或应作上)楼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围(御)。”如果敌人大举进攻,无论师众多少,只能分四路进攻,届时守城兵士不过“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可见户籍是兵农不分军民合一的。什伍战时与平时的成员可能不完全符合,但二者间必有密切的联系。从《韩非子》和《史记》相关词语及注释揣测,什伍之制应该自始即逐步推行于全国的,其最初主要动机是为防止人民违法犯禁的,防止人民犯禁最适宜的组织单位是什伍,而防止犯法的工作平时较战时更为根本。所以《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的综述相当正确,唯一需要纠正的是什伍和连坐不始于商鞅,而始于十九年前的献公。这应该是合理的论断。
由于秦简中尚未发现户籍原件,其具体形式尚无法确知。但张金光在其廿余年心血结晶的《秦制研究》对秦户籍特色及其主要意义有扼要的解说和评估:
……秦户籍为户,役册合编,户籍同时是应役者的徭役档案。此制为汉及后世所承。……秦户籍,就其内容而言,为综合体式,详于籍注,……凡国家治术所掌握的每一个人口的一切状况、家庭关系等等,尽在户口一簿之中。因之,政府只要一簿在手,便可统理庶政。秦所开创之户籍实为人籍之综合百科人事档,是国与家最为重要的典章,是典中之典,为国家一切章法之根本。……编籍与“相伍(即编户)”相为表里,相互为用。户籍组织与社会行政编组是统一的,以县系乡,以乡系里,以里系伍,以伍系术户,以户系口。这便构成了以秦户籍为纲的一条完整的系术绳索。
从社会及政治观点,献公的户籍改革既彻底扫除传统乡遂国野的区分,又奠下走向统一集权国家的通衢大道。
参与初步推广县制
秦为增强新征服的边区冲要之地设县,可以上溯到春秋中期。穆公以后,《史记》之《秦本纪》及《六国年表》仅记有厉公二十一年(公元前456年)县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北)及惠公十年(前390年)县陕(今河南三门峡西)。献公朝〈秦本纪〉只记有二年(前383年)“城栎阳”,但因《集解》引徐广“徙都”之说,引起不少近代学人误会。实际上献公决心设置具有国防意义的县,始于即位后的第六年(前379年)“初县蒲、蓝田、善明氏,”再五年后才“县栎阳”。
近年考古发掘证明即使筑成重要国防和经济基地的县以后,栎阳城垣面积和建筑规模还是远远不能与都城雍和未来的都城咸阳相比。按常理推测,当献公决意兴建一系列的县以为军事根据地时,必有墨者精英及军事工程技术专家参与筹划及领导。
推动《尚同》理念的实践
另外,尚须推测评估墨者对献公政治改革理念及实践方面的影响。
自宗师墨翟始,散于列国的弟子以专长论可分为三派:“论辩”者游说从政,“说书”者传播学说,“从事”者制器守卫。“从事”派的墨者固为献公所急需,然“论辩”、“说书”之杰出者亦决不会错过赴秦入仕的黄金机会。另方面“从事”者中的精英亦必能通解宗师的中心政治理念与实践的原则、方法和步骤。饱经沧桑的献公深明富国强兵有赖政治、社会、经济力量的平行发展,所以元年即下令废除殉葬旧俗,七年“初行为市”,十年即“为户籍相伍”。恰巧臣民之间只有外来的墨者,除技术专长外,还能秉承墨翟的尚同理念及推行政制一元化的原则与方法。唯有墨者才能背诵“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的历史教训。笔者相信献公之所以自始即决心迈向政制一元化的崭新大道是与墨者一再阐发《尚同》精义分不开的。此项推论的合理性,反射于一个多世纪后荀子的视察和评估之中。
《荀子·疆国》:
应侯(范睢)问孙卿子曰:“入秦何见?”
孙卿子曰:“其固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挑(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术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间,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范睢于公元前266年封为应侯,卒于前255年。荀子亲自观察到的秦晚期的政风民俗,岂不是百年后墨子“上同而不下比”理念高度实现的最权威的见证吗?荀子这著名的论断中唯一需要修正的是“四世有胜”的“四”应改为“五”,因为四世只能上溯到孝公,五世上溯到献公才符合本文考证的结果。总之,从上述重建多方面史实反思,献公朝确是转弱为强的枢纽,而促成这种演变的核心力量却是来自仕秦的墨者。
结 论
“大事因缘”的“因”当然是笃行兼爱非攻,不惜摩顶放踵以利天下的墨翟。“缘”则甚奇,奇在:墨者原来兼爱非攻无私救世的情怀,在竭忠尽智仕秦的过程中,竟无情地被时代化为本身生命的高酸消溶剂——这才是人类史上值得呕歌赞叹的永恒悲剧!
秦墨的命运
两千多年来哲学及思想史界最大的困惑,莫过于墨子学派何以从显学倏忽衰微沦为绝学。二十世纪前半论者有胡适、梁启超、钱穆、方授楚、陈柱、郭沫若诸家,但“在解释墨学衰微问题上,言之成理的说法少,似是而非的议论则太多,这反而防碍对真正原因的把握。”就思想及制度方面作简要的析论:
(1)墨子理想过高,难为常人接受
《庄子·天下》篇所论,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今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无椁,以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固不爱己。……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独任,奈天下何!
(2)时代巨变不利于墨学及墨者
当秦献公征募墨者之初,秦是被侵略的弱者,正是笃信兼爱非攻的墨者乐意效忠的对象。但经过献公晚年与魏“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黼黻”大凯旋后,秦迅即变成最强的军事侵略国。这一基本事实既造成所有墨者良心信念的矛盾,更切断所有墨者社团发展的机会。
(3)献公与墨者的特殊因缘
笔者曾屡度提到墨者的种种专长恰恰迎合献公迫切的需要。撰此结论之际,再度反思,深觉二者之间的关系堪称是特殊因缘。之所以特殊是:建立关系之初双方都觉得一切同轨合拍,欢同鱼水;双方都不能预料局势发展下去会只对秦国有利而对墨者极端不利。
这是因为战国期间主要国家都在建立中央控制下的新型官僚制度,墨者仕秦之初即以多种专长被分配到官僚机构中的不同部门,事功虽有册籍可稽,姓名则匿而不彰。墨者的种种技能和专长既经常被政府汲取利用,其地位和功用就越来越“边缘化”了。秦墨最无法抗拒的是统一集权中央化的政治洪流,自始只有浸泳其中任其漂荡,不能也不容逃脱。事实上,仕秦四、五世代以后业已完全消融于此洪流了。从理论及事实观点推想,至晚到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诗书百家之禁,墨者已经完全消声敛迹湮没无闻了。
由于墨学衰微,墨者无闻已久,司马迁撰《史记》只能以二十四字附墨翟于《孟子荀卿列传》之尾:“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然而他的《六国年表》序秦获“天助”说还值得我们玩味。
……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论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疆也,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势利也,盖若天所助焉。
首先,“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一语,既有其模糊性又有其合理性。模糊性是由于秦“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合理性是“之后”两字,事实上等于默认献公对变法图强已经为孝公、商鞅做了良好的奠基工作。后世读史者往往会遇到这类传统论史的表达方式的。再则通过本文的多方考证,史迁所讲的“天之助”无疑应该是墨者“人之助”;但是秦之所以能得到墨者“人之助”就只能归之于特殊因缘了。
国史上的“大事因缘”
六十多年前,陈寅恪师对冯友兰师《中国哲学史》(下册)的《审查报告》三,特别提出两项论断:
1.佛教经典言:“佛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中国自秦以后,迄于今日,其思想之演变历程,至繁至久。要之,只为一大事因缘,即(两宋)新儒学之产生及其传衍而已。
2.略阐由佛引起儒释道三教混融之后,转而反溯:
儒者在古代本为典章学术所寄托之专家,李斯受荀卿之学,佐成秦治,秦之法制实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动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故二千年来华夏术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钜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术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
今日反思,陈师两项论断皆有商榷余地。两宋新儒学之产生,固然是我国近千年来思想史上的大事,但就全部传统中国历史而言,真正最大之事应是秦专制集权统一郡县制大帝国的建立及其传衍。
至于陈师第二项论断——二千年来,法典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之不尽符合史实,显然是由于他在冯著审查报告中近乎炫耀的自嘲:“寅恪平生为不古不今之学,思想囿于咸丰、同治之世,议论近乎(曾)湘乡、(张)南皮之间。”国史上对传统政制之本质及其运作了解最深刻的当推汉宣帝和毛泽东。
《汉书·元帝纪》:
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八岁立为太子。壮大,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毛泽东《读〈封建论〉呈郭老》,写于1973年8月5日: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最后,“大事因缘”的“因”和“缘”尚需解释。“因”当然是笃行兼爱非攻,不惜摩顶放踵以利天下的墨翟。“缘”则甚奇,奇在:墨者原来兼爱非攻无私救世的情怀,在竭忠尽智仕秦的过程中,竟无情地被时代化为本身生命的高酸消溶剂——这才是人类史上值得呕歌赞叹的永恒悲剧!
现场问答
秦制的建立,在政治上是实现了墨家尚同的理想,可是,在这个制度背后的伦理观念并没有实现。事实上,秦国并不考虑墨子尚同的伦理标准。
杨振宁:何先生讨论了很多的史学的问题,我是外行,有听不懂的地方。但是,从演讲中可以看出他做学问的态度非常严谨。何先生研究的问题是非常大的问题,境界如此之高远、思想如此之活跃,极其有挑战性,这是我们很钦佩的。
林家翘:墨子是不是被时代冤枉了?
何炳棣:墨子不仅被过去的时代冤枉了,而且也被现代冤枉了。我虽然不是专门研究墨子的,但是我认为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思想家、实践家,他的人品极其高尚,摩顶放踵,我非常钦佩他的那种救世济国、杀身成仁的精神。
李学勤:我们在整理秦简的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参考学习墨子的著作和《商君书·靳令篇》时,感到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以前很多年我都搞不懂:为什么这两者之间会有那么多相似的特点?因为,我们过去只是觉得墨家和法家差别很大,而且有很多相反的地方。所以,今天何先生真是给我上了一堂大课,使我明白了在秦简中墨者和《商君书·靳令篇》为什么会互相配合起来。何先生讲得非常有道理,特别是将秦墨史视为中国历史上很重要的悲剧。
那么,我请问何先生一个问题:有没有这个可能?何先生将来从秦墨史的影响,转变到商鞅变法的影响,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给我们再深入地探讨一下?
何炳棣:本文所论墨者与献公的密切关系,不就是已经修正了两千年来认为秦国由弱致强归于商鞅变法吗?
陈来:十年不见了,何先生看上去还是老当益壮,宝刀不老,声若洪钟,刚才杨先生说:何先生是用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历史的第一人。在世界上享有如此崇高的声誉,这是与他一直做第一流的题目是联系在一起的。
何炳棣:1932年,我15岁,南开高中二年级上学期还没有念完,因为参加学潮被开除了。1934年考上了清华,第一次月考,我以为准备得很充分,不料因部分地误解有关埃及及宗教试题的措辞重点,只得了89分。坐在我右上方的姚克广(后改名姚依林)得91分,对我说:“能得89分也很不错啦!”姚的话完全是出于自然的,而且是纯友善的。可是,我心里就很难受,心想:何以如此用功而不能获得应有的报酬,看来读书思维习惯如不认真改善,将来怎能应付全国竞争的留美或留英考试。所以我即刻下决心就以西洋通史这门课作为磨练意志的对象。果然第二次月考得了99分,上学期平均得“E”(Excellent,超等)已居全班之冠。下学期更加用功深索,全年平均竟获“E+”,创了纪录,杨振宁先生曾经说过:“这是传奇,还没有人能考过他的。”追忆这件琐事绝不是幼稚的自我炫耀,而是直言不讳的招供——此后治学几无不遵守清华大一读西洋通史过程中所立的“扎硬寨、打死战”式自我磨练的原则。
陈来:何先生总是如此的苦干、实干,把做第一流的学术成就视为生命,同时何先生也付出超一流的努力,所以才能成功。中国历史真正最大的事是秦制的建立以及对后世影响,这一点我很赞成。我认为,听了您的讲座有一个想法,秦制的建立是否实现了墨家尚同的理想?
何炳棣:是的,我很苦,做学问是件非常苦的事情,现在我的手和肩膀都是麻的,我的夫人几年前过世了,我们曾享有65年半的婚姻,我们是同班同学,一个家庭没有女人不成其为家。
我只能极简单地回答您的问题。秦制的建立,在政治上是实现了墨家尚同的理想,可是,在这个制度背后的伦理观念并没有实现。事实上,秦国并不考虑墨子尚同的伦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