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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6月01日 星期二

    根据中国实际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6月01日 11版)

        在由湖南大学法学院和吉林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于长沙5月22日至23日举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上,著名法学家李步云、张文显、郭道晖等专家强调,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我们要根据中国的实际,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而不能搞西方资本主义的宪政。

        专家们指出:我们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能搞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多党执政的宪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以我国现行《宪法》所确认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民主协商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一国两制相结合。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别是保障困难群众的权利,又要保障国泰民安和民富国强。

        关于如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专家们认为:一是大力宣传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二是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的话语权,以抵御西方各种宪政论调;三是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我国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肖海军、许中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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