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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5月27日 星期四

    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

    海口乡镇检察室深受欢迎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5月27日 12版)

        本报海口5月26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 通讯员郭艳华)日前,海口市灵山镇苏寻三村委会68岁的老党员吴清安带领40多名村民敲锣打鼓,给灵山镇检察室送来“公正为民”赞誉的大红锦旗,并激动地说:“检察室是维护农民利益的‘铁包公’!”

        这是海口乡镇检察室深受农民欢迎的真实写照与缩影。2008年底,海口检察机关在永兴、龙泉、云龙、灵山4个乡镇设立了乡镇检察室。一年多来,乡镇检察室成了检察机关服务“三农”的一线平台和农民反映诉求的“绿色通道”。设立起检察室的这4个乡镇不但经济社会事业蓬勃发展,还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群体性上访案明显减少,有的下降率高达62.5%。当地干部群众形容:“小小检察室,执法讲公证,上访变下访,民权有保障,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009年3月,三江镇的农民来到灵山镇检察室举报苏寻村委会干部贪污征地青苗补偿款。为此事当地群众15年来已上访17次,虽经多个部门过问却都不了了之,当年参与贪污的犯罪嫌疑人冯学达,反而由出纳员升为村委会副书记。灵山检察室受理后,立即展开细致的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彻底查明了冯学达与他人共同贪污青苗补偿款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受到惩处,村民拍手称快。

        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铭说:“乡镇检察室不仅认真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促进了基层廉政建设,而且畅通了农民诉求渠道,有效化解和预防了群体性事件。” 2009年8月,秀英区永兴镇美豪村农民符某为了响应镇政府改良荔枝品种的号召,砍伐了自家的81株老荔枝。林业部门认为没有经过报批就乱砍滥伐,违反了《森林法》,将符某逮捕。该村150多名村民联名抗议,准备逐级上访。永兴检察室干警得知此事后及时召开村、镇干部群众座谈会,既向农民宣传《森林法》,指明擅自砍伐违法,又建议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该建议被采纳后,广大村民都感激检察室对此案处理妥当。为了巩固化解成效、支持农民发展高效农业,检察室针对林业部门对砍伐改良果树收费过高、手续繁多等问题,又提出了简化审批程序、减轻农民负担等建议,得到秀英区委领导的肯定和支持。

        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说:“乡镇检察室把法律监督触角向广大农村延伸,一年多来共受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4件,协助自侦部门立案侦查16件,监督公安派出所立案3件9人,受理控告、申诉100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1起,有效维护了农村发展稳定,我们将总结推广这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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