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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5月07日 星期五

    法律规范不可违 道德底线不能丢

    作者:本报评论员 《光明日报》( 2010年05月07日 01版)

        互联网自有其巨大的魅力和影响,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庸俗之风。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和开放性,如果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监督,成分就难免良莠不齐。当前,直面网络的庸俗之风,我们要坚持社会正气。在网络空间,法律规范不可违,道德底线不能丢。

        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是现实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虽然给了个人很大的空间和自由度,但它并不是没有任何约束的公共场所,不能认为这里没有互相监督和道德约束,可以随心所欲。网络与现实是互动的,网上不道德问题不仅影响网络的文明建设,而且会直接影响现实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提倡在网络上要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就要加强网络道德的规范体系建设,防止和克服网络世界的道德失范。人是社会性的群体,只要有人的活动参与,就要受到人类社会各种道德伦理的约束,决不能借口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匿名性、相对性而漠视或否定网络道德。广大网民要自觉在网上营造维护公平正义、褒扬真善美、声讨假丑恶的舆论氛围,凝聚网络世界的道德力量,大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网络道德的提高,归根到底需要网民素质的提高。因此,要努力强化网络主体的道德责任,提高对网络行为和网络文化的是非鉴别力,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侵蚀;要依靠网络主体的理性、信念和内心自觉来自律。

        没有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依法管理的有效性,就没有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针对当前网络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依法加强管理,及时解决。只有加强和完善网络立法,才能使网络空间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网络空间违法必究,确保网络世界的健康发展。要做到执法必严,严肃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业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要把政府监管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对网络文化内容进行公开评议,对个别网站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鼓励群众举报网上有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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