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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4月20日 星期二

    经部之周易正义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4月20日 12版)

        《周易正义》,唐孔颖达修疏,官修经学注疏著作。

        孔颖达(574-648),字冲远,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隋大业初,选为明经,授河内郡博士。入唐,累迁至国子祭酒。唐太宗为统一经学,诏令孔颖达等主持撰修《五经正义》,对南北朝以来的义疏进行整合。贞观十年(642)书成,永徽四年(653)颁行,作为科举取士的标准。

        《周易正义》即为《五经正义》之一,初名《周易义赞》,亦称《周易注疏》、《周易兼义》。原分十四卷,后人并为十卷。前后参与撰修者,除孔颖达外,还有马嘉运、赵乾叶、苏德融等。孔颖达以为汉代以来注《易》诸家中,“唯魏世王辅嗣(王弼)之注,独冠古今”,因采王弼、韩康伯《周易注》,并逐句加以疏解,宣称“考察其事,必以仲尼为宗;义理可诠,先以辅嗣为本”。此疏也是《五经正义》中唯一未以前人义疏为底本的新著。

        孔颖达继承了王弼易学,同时又突破了王弼易学。他重视以义理讲易,会通儒、玄,对王弼的贵无论进行了改造,主张“易理备包有无,而易象唯在于有”,以无为道,以有为器。他依据《易传》来对《周易》经传进行解释,采纳了很多两汉以来象数易学的思想,重新肯定了象数的价值,表现出象数、义理兼顾的特点,对后世有很大影响,开宋人象数、义理合流之先。

        (郑任钊)

        下期预告:周易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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