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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会主席 陈建国

    文化产业的“及时雨”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4月15日 09版)

        这些年来我一直呼吁破解文化产业融资难题,看到《指导意见》我非常激动。作为一家专门从事文化产业的公司,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曾拍出《贞观长歌》、《为了那片净土》等优秀影视作品。但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文化产业建设整体投入不足,银行信贷管理体系与文化企业对接存在问题,文化企业很难像其他产业那样得到金融机构的及时支持。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针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切实有效的金融解决思路,无异于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装配上了功率强大的“金融引擎”。

        要促进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关键是提高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经济实力,形成生产与消费的正向互动关系。具体来说,就是通过银、政、企合作,为文化产品生产者或文化服务的提供者的发展提供及时充足的资金支持。对此,《指导意见》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应积极加强合作,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可以说,这些内容都说到了“点子”上。

        文化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缺乏公认有效的评估体系,难以与金融机构现有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相协调。《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重点考虑,提出要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各金融机构在确定内部评级要素,设计内部评级指标体系、评级模型和计分标准的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文化企业的特点,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可以说,整个设计非常科学,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文化企业来讲是一大利好消息。可以说,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及时雨”。

        (本报记者李金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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