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国家对文化产品“走出去”的支持只有宏观政策指导,没有细化到微观执行层面,其实“走出去”有很大风险,面对完全不同的读者、完全不同的市场,企业会面临许多经营风险,也会影响“走出去”的积极性。这次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更系统、更具体、更实用。
众所周知,我国对于普通产品的外贸进出口政策有着完善详细的规定,而对文化产品出口政策支持则不足,这次《指导意见》提出“对于符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条件,特别是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保险机构应积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政策,这对要“走出去”的文化企业很重要。
我们做文化产品出口,现在都是进行现场交易,只能凭借企业对客户的自我了解确定项目,缺少信用保险机制的支持,而这次的“意见”中提出的“出口信用保险”就将为文化产品“扬帆出海”提供更多保障,这样,文化企业就能腾出精力专心做贸易了。
作为国家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主要对高科技产品、机电产品进行买方卖方信贷,这次提出把文化产品也列入目录支持的范围,这样可以让文化企业享受到降低出口贷款利率的支持。建议文化产品支持目录范围适当放宽,不仅要包括文化产品,凡是可以传播中国文化的产品,比如手工艺品、文房四宝等产品也应列入支持范围,在图书出版中,不能仅仅注重版权,对于一些介绍中国饮食、武术、中医学等内容的图书、电子书等产品也应列入支持目录。
此外,为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指导意见》中提出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比如鼓励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等规定,也让我们文化企业感到了信心。作为中国最大的文化产品出口企业,我们在这些领域已经先行一步,做出了很好的探索,我们公司成功上市,还发行五年期债券成功融资十亿元,并在海外建厂,通过这些积极探索,企业去年出口额已达2亿美元。下一步,我们还将增发5亿元股票,进一步做大做强。
(本报记者李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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