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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10年04月12日 星期一

防止学术不端 营造良好学风

——“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发言摘登

《 光明日报 》( 2010年04月12日   10 版)

    编者按

    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主持召开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工作座谈会。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装备部、国务院研究室、中国科学院、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协的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代表参加了会议。现摘登座谈会发言内容。

    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科学技术部部长 万 钢

    科研诚信事关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大局。近年来,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已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2007年,科技部牵头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包括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10个单位。2009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共同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目前,很多管理部门、科研教育机构和学术团体都成立了促进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的组织机构,初步形成了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网络体系和协调机制。《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有关管理部门和科研教育机构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规定,规范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等各环节工作,对相关举报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改进和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和措施,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实行分类评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实现网上申报,通过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约束力度。编写发行《科研活动诚信指南》和《科研诚信知识读本》等宣传读物,为科研活动的各个环节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科研诚信指南,通过院士和专家宣讲团等活动,深入大学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随着科研诚信工作的不断开展,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在科学研究中,科研诚信是保证科学发现和发明创造的基础;在科技与经济结合中,科研诚信直接影响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科学普及中,全社会容不得科技界有丝毫违反科学精神的现象。为了保障我国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我们必须大力营造鼓励崇实、唯实、求实的政策环境,科技界必须率先克服虚荣浮躁的不良风气,建立求真务实的道德风尚。

    尽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面临许多艰巨的任务。今后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法治。包括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细化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权力,提高可操作性。推动科学共同体制定完善的科研行为规范,促进科技人员遵守科研诚信规范和科研伦理规范。二是要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评审、成果验收、科技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项目承担单位建立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的规定和程序,并将其作为申报条件之一;实行科研诚信承诺书制度,并为参加项目实施和管理咨询的科研人员建立科技信用档案;在项目申报和成果验收中使用抄袭剽窃检测软件等技术手段,主动排查科研不端行为。加强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的考核监督,对违反科研诚信规定的要给予红黄牌警告。在科技奖励评审过程中,实行三轮公示制度,让优秀在阳光下闪光,让不端在阳光下暴露。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制度,突出科技评价的创新导向。完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评价考核制度,建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指标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重数量轻质量的评价倾向。四是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公民基本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普宣传和专业教育等,将诚实守信的内容纳入教育的全过程。

    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科技部将与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通力配合,为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高等学校要坚持学科建设与学风建设并重

    教育部副部长 陈 希

    教育部一贯重视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建设,注重从弘扬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两方面加强学风建设。新世纪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广大科研工作者加强学术自律,维护学者和学术尊严。

    虽然高等学校在学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学术不端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针对时有发生的学术不端事件,去年以来,教育部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把加强学风建设作为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加强学习教育。二是成立了学风建设协调小组,明确了工作机制:教育部宏观指导,各地、各高校分工负责。三是召开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座谈会,印发《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要求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四是在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内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写了高校自然科学学术规范指南,已经征求意见完善修改,即将颁布。

    教育部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从教育、制度、监督和查处四方面加强学风建设,并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制度和查处上。一是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要在高校师生中加强科学精神和学术规范教育,注重发挥楷模的教育作用,强调学者的自我道德养成。二是坚持把制度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重点。加强教育制度、规范制度、查处制度的建设。用科学公正的评价聘用制度、透明高效的学术资源配置制度、良好的科技管理制度营造良好学风。三是坚持把监督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关键。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要健全学术批评机制,要有独立客观的学术监督机制,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四是坚持把必要的查处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手段。必要的查处不仅是学风不端者必须承担的成本、付出的代价,更重要的是对诚实守信学者的公正,对意志薄弱学者的警示。

    当前我国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还主要停留在道德谴责和学术惩罚层面,进行行政处罚、追究法律责任还缺乏依据,今后应加强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法律法规建设,为有关单位惩处学术造假和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提供法律依据和途径。另一方面,要注意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在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形成民主、宽松的风气和机制,促进学者自我道德养成,并使学术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

    高等学校是推进学风建设的主体,必须一手抓学科建设,一手抓学风建设,必须两手都要硬。在学风建设工作中,教育部将广泛动员,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在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方面取得实效。

    恪守科学伦理道德  践行科技行为准则

    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 方 新

    中国科学院一直高度重视科研道德建设,早在1996年就成立了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10多年来,先后制定实施了16个有关倡导科研道德、规范科研行为的制度和文件,如2001年以来先后发布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准则》、《中国科学院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等,使科研道德建设呈现不断加强和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中科院将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进一步加强科研道德建设的引导和教育。积极引导和激励全院职工秉持 “科学、民主、爱国、奉献”的传统,继续倡行“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院风,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科教兴国、创新为民的价值追求,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以人为本、开放和谐的发展理念,竞争合作、严谨有序的行为规范。要大力倡导科学家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苦,经得住诱惑,反对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鼓励全院科技工作者既要争当科技创新的先锋,又要争做学术道德的表率。要十分重视青年科技工作者和研究生的科研道德教育,将其纳入教育和培训的必修课程。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研道德建设的制度和机制体系。中科院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和创新2020蓝图时,把科研道德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纳入其中;继续坚持把科研道德建设工作纳入院党组和院长办公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建立和完善全院教育、倡导、监督、约束、惩戒机制;建立和完善院属各研究机构的科研道德建设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继续改进和完善科学评价机制;继续关注和解决部分院士和一些科学家兼职过多的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在加强科技工作者自律的同时,大力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与检查,坚决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继续强化院务和所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今年要重点开展全院各单位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管理的检查。 

    四是积极构建加强科研道德建设的研究平台。组织深入开展科研道德建设的课题研究,并继续研编和编译有关科研道德建设的书籍和资料。目前正在研究酝酿整合全院科学伦理、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研究力量,组建非法人的中科院科研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介绍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研究探讨符合我国实际的举措和方法。

    我们将同科教界的相关部门及广大科教工作者一起,矢志笃行,努力在科教领域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深化改革 形成学风建设系统化的整体布局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武 寅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直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并在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学风建设系统化的整体工作布局。我院结合“管理强院”战略,不断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学风建设的制度环境。

    我院2003年颁布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决定》,就加强学术道德自律的基本准则提出“八个提倡,八个反对”,从源头建立有效的学风约束机制。我院目前正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实施办法》,以进一步健全不良学风预防惩治机制。为了更好地掌握和遵循学术研究和科研人才成长规律,我院进一步完善了院内科研资助体系,制定实施了“基础研究学者资助计划”和“青年学者资助计划”,鼓励从事基础研究的优秀学者和具有学术潜力的青年人员进行潜心钻研。我院在课题管理、学术评价等体制机制方面也进行了改进,如建立匿名评审制度和院级重大课题结项公示制度,将学风和学术规范等问题作为提出异议的重要内容;院所两级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学风问题和知识产权争议等问题的著作不得参评。目前,我院还在研究制定院级课题经费核定指标体系,将课题主持人的科研诚信和学风情况作为经费核定的重要评估指标。此外,我们还注意通过学术期刊引领优良的学风。早在1999年,《历史研究》等7家史学刊物便共同发表了《关于遵守学术规范的联合声明》,提出抵制不良学风。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发起了《关于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联合声明》。近几年,我院《中国社会科学》、《世界经济》等刊物已相继开始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学术规范的建立和学术评价的发展。

    对于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我们有以下一些设想。一是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包括组织广大科研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提升科研人员的自律意识;组织学习宣传品学俱佳的学术大师和专家学者的事迹,并选树一批严谨治学、成果突出的中青年典型,促进发扬优良学风。二是强化科研诚信的自律与他律约束,完善学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制定《科研人员学术道德自律准则》和《期刊图书编辑人员行为自律规范》,引导全院相关人员将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为行为准则,开展学风民主评议活动,并建立不良学风记录。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在职称评定、考核评优、提拔任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三是健全科研评价、科研成果奖惩机制,创建鼓励创新的学术环境。逐步扩大课题后期资助范围,使资助与成果质量直接挂钩。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同行专家推荐制、代表作制、答辩制和异议申诉制。完善优秀成果奖励制度,形成以优良学风为荣的价值导向。

    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相信,在科技界、教育界、社科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摈除不良学术风气,营造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学术风尚。

    加强科学道德建设是科技共同体的共同责任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 杜祥琬

    当前院士队伍的科学道德建设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国工程院从建院开始就把加强院士的科学道德建设放在重要地位,在1997年成立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本着“院士自律、完善制度、弘扬楷模、社会监督”的精神工作,先后颁布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若干自律规定》、《中国工程院关于对涉及院士科学道德问题投诉件的处理规定》等文件,明确了对各种涉及违反科学道德行为准则情况的处理办法,并按照这些制度开展工作。

    近年来的一些事例,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加强科研团队(包括院士的助手和学生)科研诚信教育、完善必要的制度和改进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在最近几次院士增选工作后,中国工程院专门给新当选院士及其所在单位发出公开信,分别提出八条共勉和三点建议。在目前开展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队伍建设研究”中,把与院士科学道德建设相关的问题单列专题进行研究,以促进院士队伍的健康发展,更好发挥院士群体作用。

    院士群体是科技界的组成部分。加强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是我国科技共同体,包括工程院的共同责任。在2009年6月的工程院全体院士大会上,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作了“进一步加强工程院和工程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的报告。在9月中国科协主办的“科学道德论坛”上,作了“科技繁荣与科学道德”的主旨报告,系统归纳了我国科技界在科学道德和学风方面存在的13类问题和存在问题的六个根源,提出了从四个方面构建科技诚信建设工作体系的16点建议。我们认为,加强科学道德建设是科技界的一项基本建设,既是战略性的长期任务,又具有紧迫性。要解决科技界存在的问题,需要很好地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法制相结合的科技诚信工作体系。

    科技界是全社会的一个群体。科技界的诚信建设既离不开全社会的大环境,同时也对全社会的诚信建设负有责任。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精神文化建设的缺失,社会上不正之风带来的公信力下降,从学生的诚实,到企业的诚信乃至领导干部品行,出现问题屡见不鲜,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或缺的支柱,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要素,是民族振兴的不竭动力,也是逐步改善科技界诚信建设面貌的治本之策。我们将与全国科技界一道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工程院和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殷切希望。

    要在良好的教育和制度环境中塑造优秀的科技工作者

    在座谈会上,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工作者代表也针对我国当前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应采取的对策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浙江大学校长杨卫认为,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既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也是我国高校改革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他介绍说,针对去年年初媒体报道的浙大教师论文造假事件,学校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强正面教育,请专家进行学术诚信方面的宣讲,梳理和完善《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著作)发表的通知》等学术管理规范,并对学术不端行为举报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去年以来,学校对经调查属实的11起案例据情定性,对当事人给予了严肃处理。通过这些举措,使抄袭剽窃、一稿多发、不规范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得到了遏制,并营造出加强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学校还根据目前很大部分论文是由研究生和导师合作完成,且通常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进行投稿的实际情况,专门出台了“五不准”的规定,即不准代通讯作者投稿、不准擅入通讯作者的期刊帐户和电子邮件、不准设立公共投稿帐户、不准代签版权转让页、不准泄露投稿联络信息,以规范论文投稿环节,防患于未然。

    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院长郭雷院士在发言中重点谈到科研诚信建设与科研管理的关系。他认为,科研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通过综合治理才能有效推进。在加强科研道德规范教育的同时,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体制,使之更加符合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例如,应改革科技评价体系与奖励机制,形成正确的科研导向。在进行科技成果评价时,要遵循科学、技术、工程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活动的客观发展规律。他建议,对基础研究成果,应依据其对学科或科技发展所起的实质性推动作用,主要由公认的学术组织和学术团体来评价奖励,而对技术和应用研究成果,应该考察其实际应用效果和推广情况,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等来评判和奖励,使那些真正在学术界站得住脚的基础研究成果、真正能够经受市场检验的应用研究成果得到恰当的评价和奖励。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许建民院士也认为,目前评价机制相对单一,重论文、成果数量,轻研究质量,加之人均科研经费较低,一些科研人员热衷于申请资助项目,影响单位整体科研安排。因此,他建议应加大用人单位评价科研人员的自主权。郭雷、许建民院士还建议,在我国目前大幅度增加科研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应更好地进行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如严格限制个人承担重大研究课题数目;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在明确科研主体责任的情况下,加大对科研机构的稳定支持,避免分散研究。

    天津大学校长龚克在发言中强调了教育在促进培养我国科技工作者诚信严谨美德方面的重要作用。他表示,大学是育人之所,是科技工作者的摇篮,教育青年一代“诚信为人、严谨为学”是大学的责任,大学理应成为学风建设的首善之地。龚克校长从三方面讨论了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他认为,诚信道德缺失是重要的内因。诚信教育本是德育的基础内涵,但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有效的实施,建议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加强诚信教育。天津大学从2008年探索更加切实有效地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途径。第二,学术规范不健全和不到位也是造成学术失范的重要原因,导致一些科技工作者因不了解、不理解规范而误入歧途。大学有责任制定严格而且完整的学术规范并加以执行。天津大学制定了学术规范及相应制度,并在研究生导师培训和研究生入学教育中加入了宣讲学术规范的环节。第三,在现实的学术环境中,有不少评价、激励方面的因素助长了浮躁之气和学术失范与不端行为的滋生,建议大大减少各种名目的评衔和评奖。

    发挥科学基金引导作用  促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陈宜瑜

    近20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立足弘扬科学精神,着力净化学术环境,不断完善科学基金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把构建最具公信力的评审制度平台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基础。不断完善专家评审制度,遴选具有良好学术道德的专家担任评审工作;同时,通过制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和采取专家评审组定期轮换、在评审会后对会评专家进行公正性调查等措施,对管理人员和专家进行有效约束。二是把完善监督机制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组织保障。我委1998年建立监督委员会,在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依靠科学家群体开展诚信教育、评审过程监督和处理不端行为等方面工作。三是把完善法规体系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保障。我们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建立了由65部内部规章和36部部门规章组成的科学基金规章体系,包括《监督委员会章程》、《关于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等,使科研诚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四是把查处不端行为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2004年至2009年底共收到投诉884件,我们坚持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分类处理。对查实的190例违规或不端行为进行了处罚;对学风不严谨的违规行为则以批评教育为主。同时,以《通报》等形式公布不端行为案例。五是把规范经费使用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注意加强资助经费监管,并依照《条例》进行了抽查,促进科学家用好基金,增强依托单位的经费监管意识。六是把依托单位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共同主体。我们强调依托单位维护科研诚信的共同责任,采取了联合教育、联合调查取证等措施。制定了《关于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部分依托单位纷纷出台了相关措施。

    在目前已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基金委将努力落实《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不端行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与其他部门和单位一道,共同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营造创新环境。发挥科学基金导向作用,加强以尊重科学、公正透明、激励创新为核心理念的基金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平等争鸣、戒除浮躁、求实创新的学术氛围,引导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取向,使科学基金成为弘扬科学精神和维护科研诚信的阵地。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平台。进一步完善同行评审和监督制约体系,不断提升科学基金评审制度平台的公信力。发挥基金评审的示范作用,克服学术评价中急功近利的政策导向。三是切实推进依法管理。认真执行《条例》中关于原始记录、信誉档案、不端行为处理、经费监管等方面规定,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不端行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中国科协在科研诚信教育和自律方面的作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 邓 楠

    近年来,中国科协在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建立防治学术不端行为长效机制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一是在中国科协常委会下设立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负责推进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工作。组织“院士专家科学道德教育活动宣讲团”,深入高校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二是通过面向科技工作者开展调查,准确掌握科研道德与诚信现状,并围绕科研队伍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日趋多样化等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供管理部门在决策时参考。三是发布了《中国科协致全国科技工作者的倡议书》,制定了《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和《学会科学道德规范》,倡导科学道德建设,着力提升科技社团和科技工作者的道德水平和公信力。

    下一阶段,中国科协将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第一方面的工作是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广泛联系科技工作者的突出优势,营造良好的科研诚信氛围。在各种活动中进一步突出科研诚信主题,利用各种活动广泛宣传《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和《学会科学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科技工作者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实施好“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大力弘扬老一辈科学家的优良传统和科研诚信意识,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典型,引导科技工作者坚持科学道德、严谨治学以及维护良好的学术风气。广泛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活动,继续组织“院士专家科学道德教育活动宣讲团”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支持高校把科学道德教育纳入本科生、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支持科协所属学会构建和谐学术生态,将科研道德诚信建设列为学会发展与改革重点资助方向,推动学会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同时,继续与美国科促会等国外科技团体开展在科学道德、科学伦理、科学责任等方面的研讨交流活动。

    第二方面的工作,是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自律机制的重要作用,严格规范学术行为。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推动全国学会制定本学科、本领域的科学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完善科学道德规范体系,理顺不同机构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权责范围,明确学术不端行为的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切实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独立,积极引导全国学会健全学术评价机制和学术规范,客观、准确评价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发挥好同行评议的关键作用。强化监督和纠错机制,支持学会规范会员行为,及时纠正在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全国学会的社会公信力。认真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和投诉,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是全国学会会员的,由学会根据章程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记录记入会员的诚信档案。有条件的学会还可以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对举报的调查工作,提供客观、权威、公正的调查结果。

防止学术不端 营造良好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