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波 记者刘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
规划要求,将北部湾城镇群建设成为南中国地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色城镇群、科学发展示范区,成为我国与东盟开展区域合作的大舞台、西部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和文化先进的社会和谐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批复意见中指出,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的协调发展,提升城镇群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总体战略,加快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促进区域共同繁荣的重要举措。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报 纸 |
杂 志 |
本报讯(通讯员李波 记者刘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
规划要求,将北部湾城镇群建设成为南中国地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色城镇群、科学发展示范区,成为我国与东盟开展区域合作的大舞台、西部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和文化先进的社会和谐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批复意见中指出,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的协调发展,提升城镇群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总体战略,加快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促进区域共同繁荣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