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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21日 星期日

    文化和旅游结合:1+1>2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杜一力 《 光明日报 》( 2010年03月21日   06 版)

        云南的文化产业发展与旅游互推互动,现在云南的演艺产品既是文化产品,同时又是旅游产品,旅游非常需要这样的产品。各种各样的文化大餐给旅游者提供了多样的选择,使其领略到当地文化的魅力,对旅游确实是非常大的增值,这是两个产业的结合带来的“1+1>2”的效果。

        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兴起,使当地所有的少数民族,当地的文化从别人的角度看到了自己文化的价值,而且自己的价值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维持这些人的生存和发展。“文化自觉”,不是自己长、自己灭,而是通过外来文化的刺激,在比较中体现的。所以,旅游和文化产业推动了文化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文化产业和旅游的结合,实际上是市场和文化资源的结合,旅游带来的是市场、客源,而客源到这个地方以后享受的是文化和精神,享受的是这个资源,从而为以民族文化为主体的产业发展形成一个大的市场。在此过程中,有许多共同的东西,比如文化精神、品牌、市场的开发、市场管理等都是共同的,既符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律,也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律。文化产业的兴起,对旅游业是如虎添翼,甚至为旅游业注入新的生命力和活力。不仅是云南,全国的旅游业现在也已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在文化内涵这个点上,不是说简单的为旅游业增加一些演艺节目,而是要提升旅游业“行、住、吃、游、购、娱”各个环节的文化内涵。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是朝阳产业,都潜力无限,都充满了创造力,都是靠挖掘推动的产业,都可以推动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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