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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15日 星期一

    中小学生教育消费保障基金成立

    《 光明日报 》( 2010年03月15日   08 版)

        本报讯(记者宋晓梦)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国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国消费者基金会等单位与北京校外辅导行业日前联合举办了“中小学生消费保障基金”成立签约仪式,它标志着国内课外辅导行业教育消费第三方监督诚信机制正式创立。

        在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课外补习行业历来比较发达,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制定了各种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据中国消费者基金会调查,近年来,中国的青少年学生和家长希望通过课外辅导机构,满足孩子个性发展的需求越来越高。各大城市的相关市场,每年至少具有400亿元—500亿元的规模。但是,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该行业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群众多有投诉,诚信受到极大挑战。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副会长游玉海在签约仪式上指出:“我们希望该基金和保障模式的创建,能为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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