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15日 星期一

    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做丰田问题汽车车主的保护人

    立即设立“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

    《 光明日报 》( 2010年03月15日   08 版)

        本报杭州3月14日电(通讯员沈雁 记者潘剑凯)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今天在杭州专门举行了“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暨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通报会”。

        就丰田问题汽车事件,浙江省工商局和消保委表现严正立场并采取五条应对措施:一是要求丰田汽车销售公司明确召回时间表,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及时维修问题车辆;二是要求丰田在及时维修召回车型的同时,还必须赔偿消费者的相关损失;三是即日起设立“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追踪丰田的维修赔偿结果,同时收集问题车辆以及所有丰田汽车甚至所有进口汽车的消费投诉信息,予以曝光公布;四是组织开展对全省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的专项整治,根据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五是开展汽车消费维权教育活动,充分告知消费者应有的权利,通过开展汽车消费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树立理性、责任、文明的消费理念。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