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主要有司法公正的观念保障、体制保障、程序保障和监督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委员认为,要作到司法公正,首先要选拔优秀的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作为司法官员。要有合理的晋升制度。形成系统的司法激励机制,使优秀的司法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还要有行政人员与司法官员的二元管理制度,行政人员不享有司法权,享有司法权的人不能成为行政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应逐步健全;包括与司法官员所付出的劳动相称的待遇制度、身份保障制度等。目前还需要考虑延长司法官员的退休时间,提高担任司法官员的年龄门槛。按照司法规律,合理调整司法机构上下级的关系模式。主要的目标应是充分尊重下级司法机构以及司法官员的独立性和积极性,避免上下级司法机构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化乃至二者的完全一体化。尚需理清上下级司法机构的职能分工和机能领域,实现功能自治。
(本报记者 任生心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