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12日 星期五

    潘碧灵委员 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亟待规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12日 05版)

        对于很多城市来说,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选择越来越困难,填埋处理的成本也越来越高,焚烧处理会逐步成为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选择。这就要求必须通过建设符合标准的垃圾焚烧厂,科学有效地监督其运行与管理,监控其二次污染物排放,建立公众参与的长效监督机制等方式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实际上,垃圾焚烧发电并不适合市场化,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完全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如实行市场化,则应由财政全额保障,或者予以补贴。此外,垃圾分类到位、选址公开、准入门槛从严、招标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强制垃圾焚烧厂接受所临社区居民全方位监督等也是规范的必要措施。(本报记者 殷泓整理)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