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成代表(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
建议国家尽快出台《航道法》
内河航运发展中,航道是中心、是基础,现有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对航道的保护力度还很不够。对于航道的保护和管理,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层次较低,已不适应航运发展的需要。航道、海事管理部门在依法行政时缺乏手段,力度不足,对航道的保护能力很差,迫切需要立法。为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航道法》,促使内河航道建设、管理、维护纳入国家法律保障体系中。还可考虑进一步制定促进内河水运发展、保护利用河流航运资源等法律法规。另外,目前“多龙治水”的格局不利于航运健康发展,建议国家协调机制,促进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彭伯元代表(贵州省交通厅党组书记)
产业布局要更好依托内河航运
应将加快内河航运建设与发展明确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十二五”规划中,在经济规划和产业布局中,要充分利用内河航运的优势,突出内河航运的作用,加快内河航运发展,提高内河航运比重,构建协调合理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在交通行业的“十二五”规划中,建议明确提出发展内河航运的总体目标,提出投入内河建设资金比重、发展内河运输量所占比重,以及达到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内河航运以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
刘锡汉代表(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总经理)
加快推进长江航运管理立法
目前长江运力严重过剩,无证经营、无证驾驶等问题也带来安全隐患。而目前长江实行的一系列管理条例都是上世纪90年代出台的,已无法适应目前的发展需要。应尽快规范长江的航运管理,加快推进相关的立法工作。此外,建议按照碳排放量的多少对长江航运进行差异化税收,从而推动长江航运的低碳化发展和绿色经营。………………………………………
李绍德委员(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裁)
建议对航企实行优惠税制
相对国外航运企业而言,我国航运企业税负较重,而世界上多数航海国家对本国海员也都实行较大幅度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建议参照航运发达国家的做法,对航运企业实行优惠税制,由目前的所得制向“吨税制”转变,取消或降低航运企业营业税,同时,对航运企业处置船舶的增值所得,适当减免税负,以利于航运企业调整结构,更新船队,提高技术水平,同时拉动国内的船舶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