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11日 星期四

    提案议案追踪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11日 06版)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是现实存在的,它直接影响到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今年我提交了《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确保国家医疗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建议》。”说到改善医患关系的话题,长期工作在一线的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副院长顾晋代表最有发言权。

        在顾晋看来,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和医疗费用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尚有缺陷,医学教育中的医患关系、法律道德教育的欠缺都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

        别看建议只有简单的几页纸,可每一个问题都价值千钧。“比如由于风险保障机制的缺失,当前发生医疗纠纷时,院方先行赔付,然后根据责任大小向责任人员进行部分追偿,如果诉诸法庭则要支付更多的律师费。因此,医方为减少风险,可能会采取保护性措施,包括对患者进行更多的检查、治疗。” 

        顾晋提出了强化政府投入、修改现行《执业医师法》、正确引导舆论、从继续教育角度强化医务工作者沟通技能及人文素质培训等五点建议。

        他特别强调了在医学教育中加入法律教育的必要性。“现行的教育模式缺乏贴近临床实际的法律教学内容,是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病人的法治观念和公民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加之医疗保险、经济费用等方面的原因,使病人对医疗技术水准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

        在这种背景下,医学生在进入临床前,亟须接受贴近实践的法律教育。“这种法律教育不能是流于形式的宣教,而应该是实打实的现实。应该让学生们切实了解目前医患关系的现状是什么,实习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实习中医患纠纷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哪些,目前法律的欠缺之处有哪些等。”    

        (本报记者 齐芳采写)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