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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05日 星期五

    ●现场速写●

    胡小燕:人大代表,集体有权

    作者:本报记者 张玉玲 《光明日报》( 2010年03月05日 03版)

        “我从没有说过‘有职无权’的话。”一见面,胡小燕代表就向记者澄清。“我原话是,人大代表是‘个人无权,集体有权’,对于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人大代表无权自己处理问题,而是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意见带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和解决。”

        在3月4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及如何评价媒体有关胡小燕代表“有职无权”的报道。会后许多记者前往广东代表团住地采访胡小燕,了解情况。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不仅有职也有权。首先,我有权充分表达农民工的愿望,发出这个群体的声音,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解决他们的困难。”三年来胡小燕确实这样做了,她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就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和QQ号,广泛接受农民工兄弟姐妹的意见。

        “这次我带到大会上来的三个建议都是和农民工有关的,都是从农民工普遍反映的问题中收集来的。”面对频频来访的记者,胡小燕详细地解释着三个建议的内容:

        第一个是有关“整合农民工培训资源”的。“现在针对农民工的各种培训很多,但很分散,效果不太理想。建议能整合培训资源,进行‘到位到点’培训。”

        第二个是关于农民工医保的。“我们这个群体流动性大,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就能交足15年的医保,希望医保能像社保一样可以异地接续、全国统筹。”

        第三个是关于怎样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胡小燕还用着那部已掉了一个键的旧手机,这手机里存得最多的就是农民工的信息。“我都数不清每天会收到多少农民工兄弟姐妹的信息,有求助的、有询问政策的、还有说心里话的……”一次,有一个农民工发短信给她,反映了厂里89名农民工五个月没有拿到工资的事,胡小燕就把情况反映到了广东省总工会,不久,工人们不仅都拿到了拖欠的工资,还拿到了赔偿。“我还是以打工为生,还要养家糊口,只能利用下班时间处理大家反映的问题,当了人大代表牺牲了许多个人时间,但很值得。”

        (本报北京3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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