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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2月21日 星期日

    银行信贷管理构建新框架

    作者:记者 温源 《光明日报》( 2010年02月21日 03版)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温源)银监会日前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进入新的科学发展阶段。

        贷款新规主要从规范贷款业务流程、防范贷款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一是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动商业银行传统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强调贷款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对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三是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贷后管理,提升信贷管理质量;五是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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