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能力与压力型立法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基于媒体话语的压力型立法是立法者信息能力不足的产物在实证制度层面它提出了一个任何制度建设都不能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在媒体具有强大公共话语塑造功能的﹃传播时代﹄立法者应如何通过强化信息能力实现外部信息汲取和审慎立法之间的有效均衡在信息的视角下如果立法者的信息能力不能有效应对现代法律规制活动的知识挑战那么将无法抵御媒体话语的过度渗透导致立法与媒体之间的关联过于紧密形成一旦媒体热议立法积极跟进的压力型立法现象法律制度是具有恒常性的规则而压力型立法往往失却应有的冷静客观慎重与全面展现出背离理性立法的内在机理的决策特点引发一系列既不公平也无效率的再分配效应压力型立法凸显了信息能力在公共政策选择和制度设计中的重要性应当实施立法绩效评估制度以此为立法者重塑信息能力提供充分的激励促进立法者积极转变信息获取模式确保立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中国社会科学》二○一○年第一期 吴元元文
中国学术评价机制的问题出在哪里
学术评价机制旨在通过其筛选功能对学术水平作出客观评定以实现对学术造假行为的约束和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激励在科学研究领域由于信息不对称格外显著所以间接评价在学术评价中处于重要地位在间接评价过程中被评价者发送信号评价者接受信号是间接评价得以有效进行的前提只有选择了合适的信号才能确保间接评价实现正向选择的目标学术评价机制才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当前我国在学术评价方面已经确定了一套符合国际标准的信号系统但是由于﹃噪音﹄︱︱论文发表并不仅仅由作者的学术水平来决定它往往部分地取决于作者的名望权威的推荐与刊物编辑的私交和友谊甚至也取决于作者是否愿意支付高昂的版面费和其他许多因素︱︱的广泛存在这些信号并不能有效反映评价对象的学术水平在我国的学术评价中噪音往往使国际化信号失真严重降低了信号反映学术水平的能力因此就当前中国的学术评价机制而言关键问题不在于取消信号放弃间接评价而在于如何尽快减少噪音的存在这也是完善我国学术评价机制促进我国科技创新的关键所在
《天府新论》二○一○年第一期 包双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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