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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2月11日 星期四

    高校腐败:需校方检方紧密联手治理

    民盟山东省委建言强化权力监督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2月11日 09版)

        在山东省召开的两会上,民盟山东省委建议,加快建设高校腐败风险防控机制。

        民盟山东省委分析认为,从目前高校内部发生和出现的腐败现象看,高校腐败突出集中在管理、基建、采购、招生等领域。腐败种类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类:一是经济类腐败。多发生在高校管钱、管物的部门和校办企业,其主要特征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滥发私分钱物等。二是行业类腐败。多发生在招生、考试、收费等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民盟山东省委建议:要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注重在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构建开放式民主型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此外,建议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和检察机关之间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使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或群众举报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能够得到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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