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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2月10日 星期三

    体制创新的云南经验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范周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2月10日 09版)

        制度的创新催生了以文化资源的资本转化为主要特征的“云南现象”,不仅使文化产业成为云南GDP中的重要组成,也使云南人学会了用文化资源获取和积累个人财富。一组上扬的数据记录了六年来云南文化产业的发展:2001年,云南文化产业增加值为69.43亿元,2004年为134.08亿元,2008年这一数值则达到了319亿元,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接近6%。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云南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够在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版图上扮演领衔者的角色,是因为改革创新这一永恒的法宝。

        文化产业的“云南现象”并非偶然,关键在于发展思路上富有创新和远见。早在1996年,云南就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省”,是全国最早提出该口号的省份之一。2008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基本完成“文化大省”建设纲要的目标任务之时,又不失时机地提出由民族文化大省向民族文化强省迈进的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的贯彻实施中,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活力作为突破口,在中央已有政策基础上体现云南特色并有很强的操作性,对云南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人员安置、改革成本、社会保障、经济扶持等保障政策讲求突破创新,为云南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特别是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对全国的文化体制改革中若干难点的破题均具有广泛借鉴意义。

        文化产业的“云南现象”并非偶然,是因为在发展调控上注重整合与协调。云南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和决心成就了改革的成效,也使改革成为一支有力的杠杆,撬动着产业的迅速发展。2009年7月13日,由云南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云南省文化体制改革指导委员会成立,负责审定批准省级宣传文化部门转企改制方案,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关文化单位完成转企改制任务;云南省财政厅整合各相关处室,专门成立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挂帅组长指导改革中的财税金融问题;工商局特事特办,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前提下,对转企改制单位的注册登记一路开绿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则由厅长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逐一到转制单位深入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妥善处理好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这一系列颇具大手笔的改革、举措,力度大,有气魄,有效推进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的“云南现象”并非偶然,是因为在发展战略上强调解放和突破。翻阅云南文化产业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政府主导、特色主打、旅游助推、龙头带动、事业产业互动,已经成为一条相对成熟的文化产业公式,引导着创新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在文化产业发展中释放着巨大的能量。作为对“云南现象”的有力注解,注重文化与旅游结合、文化与企业结合、文化与科技结合,注重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文化样式、创新运作方式,这些云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上的创新,有力地支撑着改革和发展的步伐。2009年成立的四大文化产业集团成为云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旗舰,对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和文化产业发展起到引擎拉动作用……

        文化产业的“云南现象”并非偶然,是因为文化体制改革的“云南实践”推动着文化产业的“云南现象”成为一个典型,一种品牌和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体制创新的“云南探索”促进着文化产业的“云南现象”成为一种经验,一个模式和一个可持续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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