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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2月05日 星期五

    让计生和民生对接

    ——山东菏泽探索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纪实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2月05日 07版)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积极探索,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促进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长效机制的建立,构建起人口计生利益导向社会化大格局。

        “优待证一证在手,啥都不愁”

        2009年7月,菏泽市东明县城关镇的邢凤丽经历了由愁到喜的情感历程,她的儿子中考成绩没有达到一榜录取线,按规定应该缴纳几千元的建校基金。这对夫妻双双下岗的邢凤丽一家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因可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孩子中考成绩加十分的优待,她的儿子可以免交建校基金而顺利升学了。同时,因为孩子当时已年满14周岁,且他们夫妻双双下岗,所以她又从县里一次性领取了1000元奖金。邢凤丽说:“只知道农村优待,想不到城里也有优待。如果没有独生子女优待,孩子恐怕就上不成一中了。”

        2009年8月初,东明县陆圈镇召开大会,对第二季度计划生育优待金进行了现场集中发放。领到优待金的几百名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几乎异口同声:“计划生育就是好,优待证一证在手,啥都不愁。”

        然而,时光回溯两年,不光东明县,就是全菏泽市,恐怕发自内心说计划生育好的人也不占多数。

        保障合法权益

        菏泽市用利益导向机制调节利益分配关系,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2007年,菏泽市首先在东明县试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制定实施了“计划生育优待保障工程”。通过东明县两年多的实践,群众的生育观念逐步转变,干群关系更加融洽,计划生育工作的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2009年年初,菏泽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由36个相关单位参加的动员会议,要求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出台给予计划生育家庭好处和对违法生育家庭进行制约的政策措施,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同时在全市普遍推行。

        新政策体系既有经济方面的优惠政策,又有政治上的优先政策,涉及政治、生育、节育等10个方面共49条。在对计生家庭奖励优待基础上,重点加大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落实长效措施家庭的奖励优惠力度。

        发展计划生育公益事业

        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建立过程中,政府起主导作用。在落实好相关优先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菏泽市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支持和发展计划生育公益事业,使之成为重要的利益导向机制的补充。市财政拿出500万元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各县区财政每年统筹2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公益金建设。

        在做到政府主导的前提下,菏泽市大力倡导社会参与,采取市场化运作,把经济法则引入利益导向工作中来。单县在全市首家建立了人口关爱公益金,县政府拿出3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全县所有公职人员自觉捐献,一次就捐了85万元。30多家企业提出建立冠名公益金的申请,一次捐资多达5000多万元。

        实行人口关爱公益金制度以来,全市已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650余户,发放救助金200余万元,最多的一户救助额达到1.4万元;同时,各级采取“一帮一”结对帮扶的方式,对13843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救助帮扶,为计划生育家庭发放救助帮扶金500多万元;救助计划生育家庭贫困大学生200余人,发放救助金40余万元。

        (本报记者 赵秋丽 特约记者 李志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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