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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2月02日 星期二

    烟花爆竹安全督查即将展开

    《 光明日报 》( 2010年02月02日   06 版)

        本报北京2月1日电(记者温源)春节将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力度,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违规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有的生产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将A级产品标称为B级产品出售;跨行政区域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现象严重。

        《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经营环节的安全检查,对违规向烟花爆竹零售点供应A级产品的批发企业以及销售A级产品和非法产品的零售点,一律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取缔。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的审查,严格实行专店经营,并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通知》提出,安监部门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杜绝将A级产品标称为B级及以下产品出售的现象;要求生产企业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时必须查验购买企业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严禁向无证单位销售烟花爆竹;发货时,还应查验产品运达地公安机关批准的运输许可证,发现无证或载明事项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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