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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29日 星期五

    读者来信

    警惕京剧艺术传承变味走形

    《 光明日报 》( 2010年01月29日   09 版)

        光明日报1月15日《文化遗产》专刊“中华文化遗产”栏目刊载的《不闻此调,怎知昆曲如许》一文,是当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优秀文艺评论。文中述及“昆曲的口传身授传承方式将中国文化生动完整地保留下来、传承下去,为再造中华民族文化之魂提供了生生不息的文化资源。”确是一语中的,发人深省。

        这也使我想到京剧艺术的传承。京剧作为我国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准确传承延续非常重要。然而,我们的一些京剧新剧目在进行“大手笔”创作时,往往在考虑市场和包装的同时忽视了京剧艺术的独特意蕴和形式美,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变味走形。

        创新是京剧传承的生命,但是创新不等于大制作。现在我们不时在京剧舞台上看到的大制作,往往是场面务求大,人物务求多,情节务求奇,服装务求靓,加上超强的声色光电等“舞台科技”,形成了颜色缤纷和眼花缭乱的“视觉冲击效果”。只不过,“冲击”的是京剧的传统美学核心:古典意境美。

        如果京剧艺术的写意美和文化魅力没有得到很好继承和发扬,而一味急功近利地花费巨资去新编那种速成的“离京剧越来越远”的京剧,只能使文化遗产在传承中流失,在喧嚣中变味。实在令人惋惜、叹息!(北京读者 任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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