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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28日 星期四

    举目皆绿 移步见景

    用生态文明扮靓长兴大地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28日 04版)

        提要:留下了痛心的环境破坏阴影,最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努力下,今天的长兴已经面貌一新。2005~2009年,COD排放减少850吨,二氧化硫排放减少15000多吨;森林覆盖率由2004年的43.2%提高到51.3%,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到10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1.8%。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值比重由200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4.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从2004年的13.46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51.29亿元……在2008年国际花园城市总决赛中,荣获城市类金奖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第一名双项殊荣。

        走在长兴整洁宽阔的马路上,一眼的绿色使人浑身舒畅。“以前,我们的行道树治虫害需要喷洒农药,现在,大自然那些可爱的鸟儿已经替我们‘代劳’了。”长兴县委书记刘国富说,这般变化的背后,是长兴人“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决心。5年来,长兴县以生态县建设“八大工程”为载体,以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十三项工程”和“清水入湖”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9年3月成功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城乡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根据所取得的成就及生态县建设规划,长兴县将再接再厉,确保2010年国家生态县创建通过技术核查,2011年创建成功。

        生态创建工作创新思路建设成效日益明显

        自2004年该县提出创建生态县后,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生态县建设工作摆上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创新生态创建工作思路,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法,加快了生态创建工作的步伐。

        以政策及奖惩办法推动工作积极性。长兴县制订实行了《长兴县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在全市首推“绿色”GDP考核制度。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性文件,县财政每年拨款1.5亿元用于生态县建设,其中2200万元资金用于生态县建设工作考核奖励,1000万元用于河道清淤,500万元用于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等。县政府出台的以奖代补政策,大大的提高了生态创建工作的效率。

        以活动宣传教育提高生态意识。各类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绿色系列创建等活动,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灌输给群众,使全社会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加强环境教育和工作考核,树立了“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科学发展观。

        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作效率。以生态县创建为载体,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小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通过开展乡镇创卫和村庄示范整治工程,农村安全供水网络基本形成“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全面推行,实现了每个乡镇一座垃圾中转站、每村至少一座垃圾收集房的目标。

        以生态经济发展带动生态创建工作激情。通过大力发展效益农业,推广生态农业模式,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值比重由200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4.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从2004年的13.46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51.29亿元。从2007年下半年起,污染少、能耗低、技术含量高的机电产业跃升为该县第一大支柱产业。

        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创造生态创建工作亮点。在2004年省政府将铅酸蓄电池行业确定为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后,长兴县全面开展蓄电池行业的污染整治。通过不断的努力,在质量、技术、人才、品牌和产品研发等多方面领先全国。同时,强化对印染、喷水织机等重点水污染行业的整治。2007年以来已淘汰喷水织机5242台,全县3万多台喷水织机被搬迁集聚后,所有的生产废水实现集中处理或中水回用。

        生态创建工作永无止境锁定目标再创佳绩

        为顺利完成2011年创建国家生态县的目标,长兴县将在生态创建、节能降耗、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环境污染整治、长效管理等五个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下足功夫,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进一步加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力度。2010年力争创建全国优美乡镇7个,使优美乡镇数超过全县总乡镇数的80%。每年继续推进30多个县级生态村、10余个市级生态村创建。继续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绿色系列创建,通过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引导全社会进一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为生态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围绕建设“两型”社会目标,把节能降耗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努力使今后两年全县万元GDP综合能耗和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每年同比下降4.5%和5%。

        进一步推动环保基础设施的有效运行。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镇镇建有污水处理的目标后,加大投入、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截污处理率。加大城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力度,确保明年全县生活垃圾收集率从目前的85%提高到90%以上,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运、及时处置。

        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和管理。按照“两不”(不动摇、不走样)、“两有”(有人管、有人测)、“两无”(无排放、无漂浮物)的要求,做到标本兼治、治防结合。削减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全民参与,积极推进生态建设的市场化进程。实行生态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生态县建设作为县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确保达到国家生态县考核指标要求。

        一、设计目标

        紧密依托主流新闻媒体,整合宣传资源,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推进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一方面展示长兴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自然生态与现代文明协调融合,不断提升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一方面吸引世界一流的生态文明研究成果和建设经验为我所用,努力完成“两年大跨越,再创新辉煌”的目标。

        二、设计内容

        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中共“十七大”报告阐述了生态文明的建设构想: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长兴县在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成绩斐然。立足当前已有基础及未来发展过程中诸多挑战,长兴县开展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实施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战略工程,这是科学发展观思想在长兴县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科教进步以及生态维护等领域内的真实体现,也是长兴县谋求具有全国示范作用未来20年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宏伟战略蓝图。为此,诚邀国内外科研及政策研究等专业机构参与研究、规划《浙江省长兴县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实施建构战略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1.我国和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内涵及中长期规划与建设的需求分析;

        2.长兴县区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生态县建设等领域的现状与问题分析,长兴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与不利条件分析;

        3.浙江省长兴县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实施建构战略方案的总体方案,实施建构战略方案分阶段推进的指标体系;

        4.建构战略方案重点领域及分阶段推进实施方案:近期建设方案(2010年~2015年)、中期建设方案(2016年~2020年)、远期建设方案(2021年~2030年);

        5.建构战略方案实施的投资与效益分析;

        6.建构战略方案实施的保障体系建设与管理措施;7.建构战略方案实施的相关规划方案图件等。三、提供的资料

        1.长兴城市总体规划、长兴县域总体规划;

        2.长兴县生态建设规划、长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3.长兴近几年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统计资料。四、成果要求1.文字。

        (1)规划方案说明;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2.主要图纸。

        3.其他设计方认为有利于表达规划意图的图纸。4.提交方案文本的份数。

        5.提供与上述内容相一致的电子文件。五、征集方式

        1.本次咨询活动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全球征集信息,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征集应征人。欢迎有成熟设计经验并

        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知名政策科研机构参与报名。用联合体名义参加的设计单位以报名时排在最前面的设计单位作为主要设计单位。

        2.应征人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以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的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将于未能进入下一阶段征集活动结果确定后或最终方案评审结果公布后30天内无息退还给各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非因专家评审淘汰其规划方案原因中途退出咨询应征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征集活动构成。

        征集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设计机构全球征集和甄选阶段。长兴县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将从报名参加咨询的单位中筛选出3家规划设计单位或联合体参加具体的咨询工作。

        (2)第二阶段为概念规划设计阶段。要求3家入围机构结合任务书要求提出初步的概念性方案,经过专家评审选出2家设计机构进入下一阶段的咨询工作。

        (3)第三阶段为正式方案编制阶段。要求2家入围机构对初步概念方案进行深化设计,通过高规格的专家评审会评选出名次。

        (4)第四阶段方案修改完善后,由长兴县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设计单位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最终确定中选方案(在确定所选用的方案时不保证按专家所确定的名次选用)。中选方案的设计单位将被优先考虑下一步设计工作。

        六、报名条件

        1.征集人与应征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纠纷。

        2.境内应征人须具备相应的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境外应征人应具有类似的规划研究经验。

        3.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可以单独应征。本次征集活动可接受由不超过两家规划编制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参加,但须附联合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协议。联合参加方案征集协议书中应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作出清楚、完整而又详细的约定;中外合作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七、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格预审通过后交验原件):

        1.设计单位简介;

        2.资质证明(境外机构需提供国内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设计单位近5年完成的代表作品资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要项目组成员名单及专业资格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创设计师近5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资料。

        八、时间安排

        1.有意应征人将报名材料和招标确认函于2010年2

        月12日17:00时前提交长兴县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欢迎登录htp://www.cxh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zf912@163.com,联系人刘则富,联系电话:0572-6023703,传真:0572-6023372)。县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资格预审,最终确定3家应征人正式参与初步概念规划编制。

        2.2010年2月21日至3月9日,县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已报名的重点对象来长考察,召开座谈会,为对方提供制定方案所涉及的详细材料。

        3.初步概念规划设计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4月30日,方案提交于4月30日截止。逾期将视为弃权,不得参与本次方案咨询竞赛的最终评选。2010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7日,征集人组织完成第一轮方案的技术审查和评审工作,并将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通知进入第二轮的应征人。

        4.规划方案修改完善阶段时间为2010年5月8日至2010年6月21日,并于2010年6月22日组织第二轮方案的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确定方案前二名。

        5.将最后方案于2010年6月28日左右提交县委、县政府讨论,确定最终中选方案。

        6.长兴县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改变以上日程,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九、设计费支付办法

        1.提供有效规划文件但其规划方案在第一轮概念规划阶段专家评审会后被淘汰的应征人将获得方案成本补偿费20万元人民币(税费自理)。

        2.参与第二轮方案评审会并提供有效成果的每家应征人将获得方案成本补偿费40万元人民币(税费自理)。

        3.规划方案在最终方案评审会后获得第一名的应征人将额外获得奖金40万元人民币(税费自理)。

        十、其它

        1.所有应征人所获咨询费用的税金和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所有征集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应征人不得将任务应征方案或最终成果用于其它任何项目的应征和设计,但可以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等非商业活动中运用,并保留署名权。

        3.各应征人提交的所有应征文件不予退还。

        4.参加本次咨询者均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长兴县创建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次公告的解释权。

        5.本次规划征集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6.征集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均受知识产权保护,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任何应征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

        十一、本征集书有效期至2010年2月12日。十二、争议和仲裁

        本次方案征集经长兴公证处进行公证。如发生纠纷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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