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23日电(记者赵秋丽特约记者李志臣)日前,在济南干建筑的菏泽小伙李庆东在济南华联商厦买到了一台价值1999元的液晶电视。他高兴地告诉记者“在大商场买家电货真价实,而且我回家就能在镇财政所拿到259.9元的政府补贴。”在山东,像小李这样的农民工返乡带家电已经成为一股潮流。
春节降至,针对大城市农民工集中、春节返乡潮即将到来的特点,山东省众多“家电下乡”试点流通企业的大卖场都开展了大规模的家电下乡宣传活动。为规范中标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家电下乡”市场环境,确保“家电下乡”政策的顺利实施,山东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10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时间为2009年9月到2010年1月,集中查处各种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以旧充新以及混淆促销产品和“家电下乡”产品,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查处违规制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和标识的行为。整治假冒“家电下乡”名义利用通信网络和互联网进行的欺诈活动。重点查处借助互联网假冒“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产品,或打着“家电下乡”旗号从事的各种欺诈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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