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政治法律思想的文化检视
孔子最先认识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提出了人的理性追求、信念对行礼的根本意义,他发挥了“仁”的概念,把礼赋予了“仁”的实质内容,认为仁与礼乃心理情感与外在规范的关系,第一次把内在的道德追求(仁)与外在的规范(礼)结合起来,并把前者作为后者得以遵守的动力和保障。孔子给“仁”赋予了宗教性道德,对于鼓励社会个体树立信仰目标,靠主动、自觉、积极的内在动力实现人类的美好理想有着重要作用,这是中国思想史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孔子思想的出发点和追求目标就是恢复礼制,其方法就是鼓励社会成员用仁的内心动力来实现礼制。要达到外在秩序的理想,根本上是实现仁的内心世界的理想。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6期王占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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