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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11日 星期一

    新农合不能遗忘农民工

    作者:周慧虹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11日 11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各地实施大约六七年了,它对于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然而,根据笔者观察,新农合似乎更多地是让固守于原地的农民感觉到了“热”,相应地却使外出打工的农民觉得有点“冷”。 

        笔者的一位亲戚,全家人常年在外地以炸油条、卖早餐为业,新农合的阳光普照家乡这么多年,他们一家就始终未感受到这一政策的温暖。直到目前,他们依然游离于新农合体系之外,没病就算“赚”了,有病只能自己花钱诊治。 

        据我的这位亲戚讲,关于新农合的种种好处,他略有耳闻,可是不知道像自己这种一家人常年在外打工情况能否参加;即便符合条件允许参加,他也搞不清该怎样参加;还有就是生病住院的相关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他都心里没底。为避免回乡的麻烦,他们一家远离了“新农合”。或许,类似的农民工为数不少。 

        让农民工也能尽享国家医疗优惠政策的便利,一方面,固然需要农民工们增强自我保健与保护意识,摒弃“怕麻烦”心理,主动地多了解新农合政策,积极利用好相关规定,争取使自己及家人沐浴于新农合的阳光雨露中;另一方面,也需要各地在开展新农合政策的宣传过程中,力避“盲区”,注意做好对农民工群体的宣传。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各地在制定与执行新农合规定时,要善于替农民工考虑,兼顾农民工利益,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合”、医疗费用报销等环节当中的一些具体性操作,尽量由新农合相关机构及时出面来协调办理,从而避免农民工的茫然与来回奔波,使其在外能够安心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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