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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09日 星期六

    陕西省试点“假释一体化”措施

    《 光明日报 》( 2010年01月09日   04 版)

        本报西安1月8日电(记者杨永林)日前,刚刚假释出狱的服刑人员蒋云飞与西安市未央区北辰村村办企业北辰物流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他是陕西省试点推行“假释一体化”措施的第一批服刑人员,这标志着陕西省在全国创新试点的“假释一体化”措施迈出了第一步。

        “假释一体化”,即对于符合假释条件、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比较轻的特定罪犯,通过危害评估、征求意见、安置帮教、落实监管、法律监督等一体化措施,经法定程序予以假释。假释的危险评估将由法、检、监三方共同进行,采用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客观上,通过对罪犯个人基本情况、犯罪情节、改造表现、心理测试、就业安置、家庭状况及管束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把握;主观上则是采用会议集体充分讨论研究,最终形成一份评估结论。在监管安置上,陕西省在全国首次创新“6+1”管控模式,即在“社会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采取家庭管束、公安监管、社会帮教、社区上岗安置、检察监督、监狱回访六项措施对假释罪犯进行社会危害性管控。

        与蒋云飞同批假释的其他4位服刑人员也在饭店、社区公益、环卫部门等找到了不错的工作。目前,陕西省已在崔家沟监狱、西安监狱、女子监狱等5个单位开始进行“假释一体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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