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近日施行,使用多年的“暂住证”将被“居住证”取代,3000万“暂住民”也将变成“居住民”。推行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的探索。实行居住证制度,对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真正解决流动人口实际问题,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后,不仅可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还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以及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参与有关社会事务管理。依照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也可以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李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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