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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05日 星期二

    福建建立“减负”问责制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05日 04版)

        提要: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福建在新年向中小学生发出“减负”信号,并将其作为2010年至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

        本报福州1月4日电(记者高建进)福建的孩子们新年传来好消息。今后,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二年级将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也要控制在1小时以内。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2010年至2012年教育改

        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把减负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重点来抓,并要求各地加强管理,建立“减负”问责制。

        该意见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学校违反规定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控制学生的家庭作业量、考试次数和难度。意见严格规定,义务教育阶

        段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

        为从根子上“减负”,福建提出要健全完善学生学业考试成绩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发展性评价体系,杜绝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的征订发行,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

        节。同时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止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城区义务教育入学电脑划片派位制度。

        意见要求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管理,建立问责制,建立区域内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和公告制度,严格查处以升学率对地区(学校)进行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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