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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田中兴:

    小水电一年减排二氧化碳1.4亿吨

    作者:何平 《光明日报》( 2009年12月30日 06版)

        编者按

        我国小水电资源十分丰富,技术可开发量达1.28亿千瓦。2008年底,小水电装机容量5100万千瓦,年发电量1600多亿千瓦时,约占我国水电装机和发电量的30%。经过多年发展,小水电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山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近日,由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单位举办的中国水能资源开发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小水电开发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研讨。

        本报讯(记者何平)“小水电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效果明显。”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水利部水电局局长、国际小水电组织协调委员会主席田中兴表示,按照200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49克/千瓦时计算,我国小水电一年的发电量相当于节约标准煤5600多万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亿吨、二氧化硫排放70多万吨。

      田中兴说,自2003年国家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以来,通过开发山区丰富的水能资源,为农民提供廉价的电力,从而改变山区农民依靠砍伐树木作为生活用能的传统生活方式,保护了山区植被,巩固了退耕还林,避免了水土流失,恢复了青山绿水,已使80多万农民告别了祖祖辈辈上山砍柴、烟熏火燎的日子,保护森林面积350万亩,效果显著。

      田中兴认为,为促进小水电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我们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小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做到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已建成电站要实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工程调度方式和运行模式,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环保改造;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社会参与的监管体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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